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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扣车是用来检定车辆性能的,检定完毕就得放车。 2、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与检验、鉴定机构约定完成的期限,约定的期限不得超过二十日。超过...
交通事故造成人伤的,应当在检验、鉴定结论确定之日起五日内,可领取驾驶证。 1、根据《交通事故处理程序条例》第四十四条的规定,“自检验鉴定结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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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动车事故发生后,交警应暂时扣留车辆,放车时间取决于事故处理程度。1、一般小事故,交警应在10个工作日内完成车辆鉴定,主要鉴定车速、刹车系统是否好用、事故碰撞痕迹等。2、鉴定完成后,应当出具事故责任认定书。双方对责任划分有异议的,可以在3天内提出复议。如果批准复议,复议结果必须在30天内给出。《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九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处以2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一)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机动车驾驶证被吊销或者机动车驾驶证被暂扣期间驾驶机动车的;(二)将机动车交给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或者机动车驾驶证被吊销或者暂扣的人。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与检验鉴定机构约定完成期限,约定期限不得超过20天。超过20天的,应当报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批准,但最长不得超过60天。也就是说,检验和鉴定的最长期限不得超过60天。
交通事故造成人伤的,应当在检验、鉴定结论确定之日起五日内,可领取驾驶证。1、根据《交通事故处理程序条例》第四十四条的规定,“自检验鉴定结论确定之日起五日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通知当事人收缴被扣留的事故车辆、机动车驾驶证。许可证和被扣留物品2、无主车辆脱逃或者公告满三个月仍未收到当事人通知的车辆不予受理的,应当依法处理。3、根据《交通事故处理规范》第四十九条的规定:对因检查、鉴定需要扣留车辆及其驾驶证的,交警应当当场出示《治安交通管理行政强制措施证书》,交给当事人。通知当事人扣留车辆的期限和驾驶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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