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根据《行政强制法》第十七条,行政强制措施由法律法规规定的行政机关在法定职权范围内实施。不得委托行政强制措施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
《行政强制法》 第十七条行政强制措施由法律、法规规定的行政机关在法定职权范围内实施。行政强制措施权不得委托。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根据《行政强制法》第十七条,行政强制措施由法律法规规定的行政机关在法定职权范围内实施。不得委托行政强制措施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行使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的行政机关可以实施法律法规规定的行政强制措施。
行政强制措施是由法律、法规规定的行政机关进行实施的。行政强制措施权不得委托。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的规定行使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的行政机关,可以实施法律、法规规定的与行政处罚权有关的行政强制措施。 行政强制措施应当由行政机关具备资格的行政执法人员实施,其他人员不得实施。
规定行政强制措施程序: (一)实施前必须向行政机关负责人报告并经批准; (二)由两名以上行政执法人员执行; (3)出示执法身份证; (四)通知当事人到场; (五)当场告知当事人采取行政强制措施的理由,以及当事人依法享有的权利和救济途径; (六)听取当事人的陈述和申辩; (七)制作现场笔录; (八)现场笔录由当事人和行政执法人员签字或者盖章,当事人拒绝的,应当在笔录中注明; (九)当事人不在场的,邀请见证人到场,见证人和行政执法人员应当在现场笔录上签字或者盖章; (十)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程序。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447人已浏览
187人已浏览
202人已浏览
203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