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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明专利申请经申请人陈述意见或者进行修改后,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仍然认为不符合专利法规定的,应当予以驳回。 专利行政部门在驳回发明专利申请...
专利行政部门在发明专利申请人陈述意见或者进行修改以后,仍然认为所申请专利的发明不符合本法规定授予专利的条件,例如,申请专利的发明不是对产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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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专利法》及其实施细则的规定,专利申请人对国家知识产权局驳回申请的决定不服的,可以自收到通知之日起三个月内,向专利复审委员会请求复审。 国家知识产权局作出驳回专利申请的决定包括两种情况: 一种是国家知识产权局经过初步审查后,认为发明、实用新型或者外观设计专利申请不符合专利法的规定而予以驳回; 另一种是国家知识产权局经过实质审查后,认为发明专利申请不符合专利法的规定而予以驳回。
第三十八条发明专利申请经申请人陈述意见或者进行修改后,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仍然认为不符合本法规定的,应当予以驳回。【释义】本条是关于驳回发明专利申请的规定。专利行政部门在发明专利申请人陈述意见或者进行修改以后,仍然认为所申请专利的发明不符合本法规定授予专利的条件,例如,申请专利的发明不是对产品、方法或者其改进所提出的新的技术方案的;申请专利的发明违反国家法律、社会公德或者妨害公共利益的;属于本法第二十五条规定的不授予专利权的范围的;不具有新颖性、实用性和创造性的;对同一发明已经有过专利申请的;申请文件中说明书和权利要求书不符合法律规定的;申请的修改或者分案的申请超出原说明书和权利要求书记载范围的等,应当驳回其申请,不授予其专利权:专利行政部门在驳回发明专利申请时,应当列举理由,并引证材料。发明专利申请人对驳回申请的决定不服的,可以自收到通知之日起三个月内,向专利复审委员会请求复审。
可以在收到驳回通知书3个月内向专利复审委员会提交复审请求。 发明专利申请后被驳回的十一种理由 经常有申请人存在这样的误区,认为发明创造是自己独创,只要申请专利就肯定会授权;同时也有些不负责任的代理人胡乱给申请人承诺:“把你的发明创造交给我,保证你授权!” 其实,发明创造申请后除了形式上的缺陷和程序上的失误被驳回外,还存在如下十一种驳回理由: (1)发明专利申请的主题不是专利法所称的发明; (2)发明专利申请的主题违反国家法律、社会公德或者妨害公共利益; (3)发明专利申请的主题属于不授予专利权的范围,例如科学发现、智力活动的规则和方法、疾病的诊断和治疗方法、动物和植物品种或是原子核变换方法获得的物质等; (4)发明专利申请的主题缺乏新颖性、创造性或者实用性; (5)发明专利申请的主题不符合单一性的规定; (6)同一发明主题有两个以上提出专利申请时,申请人不是最先申请的人; (7)说明书没有对发明作出清楚、完整的说明,所属领域的技术人员不能实现该发明; (8)权利要求书等不到说明书支持; (9)权利要求的内容不清楚、不简明; (10)独立权利要求没有记载解决发明所要解决的技术问题的必要技术特征; (11)对发明专利申请的修改或者分案的申请超出原说明书和权利要求书记载的范围。 可见,专利申请是一项复杂而又漫长的法律流程,选择一位优秀、合格的专利代理人进行代理是其中极其重要的一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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