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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非法集资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规定:违反国家金融管理法律规定,向社会公众(包括单位和个人)吸收资金...
这个不是借多少就构成非法集资的,这个非法集资是根据《关于取缔非法金融机构和非法金融业务活动中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非法集资是指单位或者个人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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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应属于非法集资,之所以給集资定义一个非法,目前关于非法集资还没有惟一的准法定概念,而且刑法也没有规定非法集资罪的罪名,根据刑法规定,与非法集资有关的罪名有:是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集资诈骗罪等。 根据《关于取缔非法金融机构和非法金融业务活动中有关问题的通知》(银发[1999]41号)规定: “非法集资”是指单位或者个人未依照法定程序经有关部门批准,以发行股票、债券、彩票、投资基金证券或者其他债权凭证的方式向社会公众筹集资金,并承诺在一定期限内以货币、实物以及其他方式向出资人还本付息或给予回报的行为 其特点是: 一、未经有关部门依法批准,包括没有批准权限的部门批准的集资;有审批权限的部门超越权限批准集资,即集资者不具备集资的主体资格 二、承诺在一定期限内给出资人还本付息。还本付息的形式除以货币形式为主外,也有实物形式和其他形式。 三、向社会不特定的对象筹集资金。这里“不特定的对象”是指社会公众,而不是指特定少数人。 四、以合法形式掩盖其非法集资的实质。
算,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而且属于数额巨大,要出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第一百七十六条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扰乱金融秩序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个人进行集资诈骗,数额在10万元以上的,应当认定为“数额较大”;数额在30万元以上的,应当认定为“数额巨大”;数额在100万元以上的,应当认定为“数额特别巨大”。
保险是一种金融体系,金融机构包括:银行,证券,保险。其实:长期的人寿保险相当于是一种长期储蓄性质的投资。我们每交的一分钱对于保险公司来说是一种负债,这钱都是要还的。如果说买5年人寿保险算非法集资的话,银行的3.5年定期也是非法集资了。所以这个是说不通的。终身人寿保险是我们对死亡风险的一个稳赚不赔的投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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