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1、注册资本认缴登记制是工商登记制度的一项改革措施。对按照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需要取得前置许可的事项,除涉及国家安全、公民生命财产安全等外,不再实行先主管部门审批、再工商登记的制度。 2、认缴制是由注册资本实缴登记制度转变而来的,有些内容发生了变化。 3、注册资本实缴制主要内容:商事主体向工商部门申请登记,取得营业执照后即可从事一般生产经营活动;对从事需要许可的生产经营活动,持营业执照和有关材料向主管部门申请许可。 4、认缴制的内容:实施降低了开办公司的门槛和成本;实施将企业年度检验制度改为企业年度报告公示制度,为市场主体提供便捷高效的服务;推行电子营业执照和全程电子化登记管理;简化名称登记手续,放宽经营范围登记,放宽市场主体住所(经营场所)登记条件。 5、注册资本登记条件的区别:认缴制放宽注册资本登记条件,取消了有限责任公司最低注册资本3万元、一人有限责任公司最低注册资本10万元、股份有限公司最低注册资本500万元的限制。
认缴不等于不缴,而是出资人应当自己按照章程的约定缴付出资,只是实缴情况不再向工商登记机关办理登记。认缴制并没有免除公司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承担责任的义务,股东(发起人)应按照记载于章程的认缴出资额、约定的出资方式和出资期限向公司缴付出资。如未按约定实际缴付出资,公司和已按时缴足出资的股东(发起人)可以追究其违约责任。如果公司发生债务纠纷导致破产清算,股东(发起人)即使未缴足出资,也必须根据其认缴的出资数额承担责任。因此,请投资者自觉履行出资责任,约定合理的出资期限,并践诺守信。
注册资本认缴制的时间是目前注册资本制度是认缴制度,也就说在办理营业执照的时候,工商局不需要验资报告,而且注册资本大小和注册资本认缴期限都是由股东自行约定,只要在公司章程中载明就可以。所以,关于注册资本认缴期限的规定就是股东自己约定。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235人已浏览
189人已浏览
318人已浏览
344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