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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可能构成抢劫的。关于抢劫,是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对财物的所有人、保管人当场使用暴力、胁迫或其他方法,强行将公私财物抢走的行为。所谓暴力,是指...
因为抢劫,就是俗称的打劫,是危险犯,和最后的打劫钱数没关系。钱数的多少只会在最后量刑时考虑,但是对定罪没影响,还是构成抢劫罪。所以,如果被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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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在你亲戚已经被采取强制措施,你可以为其聘请律师为其提供法律帮助,有律师提供帮助可以避免你亲戚乱招乱认,弄得不可收拾。根据你得初步描述,结合中国的司法实践,依我的经验,对方最终被追究抢劫得可能性非常小,既然已经造成轻伤,就必须有人对此负责,除非能够证明构成正当防卫,当然,如果友确凿证据证实你亲戚事发当时确实没有在场,他会无罪释放的。
上面说的是有一定道理的,包虽然虽离手了,但理论上仍然是你朋友所有的财产(间接占有),只是你朋友不能像带在身边一样可以直接控制了。所以,混混捡起来拿走应当认定为盗窃行为;抢夺应当是侵犯所有人对物的直接控制,并且有造成人身伤害的可能。然盗窃罪与抢夺罪主观方面都是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客观方面是不同的:盗窃罪采取秘密窃取的方式盗取他人所有的财物;抢夺罪是趁人不备,公然抢夺他人所有的财物。这两个罪是比较容易区分的。
派出所涉嫌不作为,可以向上级公安机关或当地检察院控告。《警察法》第二十二条人民警察不得有下列行为:(一)散布有损国家声誉的言论,参加非法组织,参加旨在反对国家的集会、游行、示威等活动,参加罢工;(二)泄露国家秘密、警务工作秘密;(三)弄虚作假,隐瞒案情,包庇、纵容违法犯罪活动;(四)刑讯逼供或者体罚、虐待人犯;(五)非法剥夺、限制他人人身自由,非法搜查他人的身体、物品、住所或者场所;(六)敲诈勒索或者索取、收受贿赂;(七)殴打他人或者唆使他人打人;(八)违法实施处罚或者收取费用;(九)接受当事人及其代理人的请客送礼;(十)从事营利性的经营活动或者受雇于任何个人或者组织;(十一)玩忽职守,不履行法定义务;(十二)其他违法乱纪的行为。第四十二条人民警察执行职务,依法接受人民检察院和行政监察机关的监督。第四十三条人民警察的上级机关对下级机关的执法活动进行监督,发现其作出的处理或者决定有错误的,应当予以撤销或者变更。第四十四条人民警察执行职务,必须自觉地接受社会和公民的监督。人民警察机关作出的与公众利益有直接有关的规定,应当向公众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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