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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女职工哺乳期的规定的回复国务院《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和《江苏省女职工劳动保护办法》规定:女职工在哺乳期内,单位不得安排其从事国家规定的第...
【女工哺乳期】《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第九条规定:有不满一周岁婴儿的女职工,其所在单位应当在每班劳动时间内给予其两次哺乳(含人工喂养)时间,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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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职工哺乳假的规定是,用人单位应当在工作日内安排不少于1小时的哺乳时间。对于哺乳未满1岁婴儿的女职工,用人单位不得延长工作时间或安排夜班。女职工生多胞胎的,每多哺乳一个婴儿每天增加1小时哺乳时间。这叫哺乳假,视为工作时间。
女职工哺乳期待遇:用人单位不得延长劳动时间或安排夜班劳动;用人单位不得因哺乳而降低工资、辞退、终止劳动或者雇佣合同;不得安排女职工在哺乳期间从事国家规定的第三级体力劳动强度劳动和哺乳期禁忌劳动;其他。
哺乳期女职工被辞退能获得补偿,哺乳期被辞退属单位违法解除劳动合同,要求补偿未签订劳动合同时候的双倍工资,同时,可以要求单位支付经济赔偿金。经济赔偿金是经济补偿金的2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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