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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有期限。驾驶证在一个周期内补扣满12分,是不会被吊销驾驶证的,也不会被注销驾驶证的,但在一个周期内被扣满12分是无法办理年审、换证,所以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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驾驶证扣满12分并被交管部门扣留后,在十五日内到交管部门参加交通法规学习后再考试。在学习完毕后二十日内参加考试。根据《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第六十八条第二款规定,机动车驾驶人应当在十五日内到机动车驾驶证核发地或者违法行为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参加为期七日的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相关知识学习。机动车驾驶人参加学习后,车辆管理所应当在二十日内对其进行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相关知识考试。考试合格的,记分予以清除,发还机动车驾驶证;考试不合格的,继续参加学习和考试。拒不参加学习,也不接受考试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公告其机动车驾驶证停止使用。
没有期限。驾驶证在一个周期内补扣满12分,是不会被吊销驾驶证的,也不会被注销驾驶证的,但在一个周期内被扣满12分是无法办理年审、换证,所以在知道自己已被扣满12分,在年审或换证前需按排时间前往车管所接受教育,并补考科目一。 对于驾驶证被扣12分,驾驶人员如果拒绝参加学习和考试,则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公告其驾驶证停止使用。
机动车驾驶人参加学习后,应当在二十日内参加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相关知识的考试。根据《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第六十八条:机动车驾驶人在一个记分周期内累积记分达到12分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扣留其机动车驾驶证。机动车驾驶人应当在十五日内到机动车驾驶证核发地或者违法行为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参加为期七日的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相关知识学习。机动车驾驶人参加学习后,车辆管理所应当在二十日内对其进行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相关知识考试。考试合格的,记分予以清除,发还机动车驾驶证;考试不合格的,继续参加学习和考试。拒不参加学习,也不接受考试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公告其机动车驾驶证停止使用。机动车驾驶人在一个记分周期内有两次以上达到12分或者累积记分达到24分以上的,车辆管理所还应当在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相关知识考试合格后十日内对其进行道路驾驶技能考试。接受道路驾驶技能考试的,按照本人机动车驾驶证载明的最高准驾车型考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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