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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速公路经营者应当在收费站显著位置设置公告牌,公示收费站名称、审批机关、收费单位、收费标准、收费起止年限、车辆运输鲜活农产品免交车辆通行费的...
江苏省高速公路清排障服务收费标准(试行) 清障车辆故障车型基价作业费 拖车一类车:7座及以下,≤2吨200元/车·次5元/车·公里 二类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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级数 标的额级距 费率% 速算增加额 应收额 1 1000元以下 50 2 超千元至5万元 4 10 3 超5万元至10万元 3 510 4 超10万元至20万元 2 1510 5 超20万元至50万元 1.5 2510 6 超50万元至100万元 1 5010 7 100万元以上 0.5 10010
高速公路拖车收费标准一般各个省市有自己的标准,一般情况下为以下两种: 1.以一类车为例,拖车服务的基价为400元/次,该基价含10公里以内的空驶费和拖行费,超出10公里空驶费按每公里5元收取,超过30吨的重量部分,按基本费率的50%(西铜高速公路为80%)计收。超限车辆。超限认定标准以内的重量部分,按基本费率的3倍计收。 2.高速公路救援收费标准按车型进行收费,如拖车费用,小型车起步价为10公里380元,超过10公里公里数从实施拖车开始计算,每增加1公里加收18元。中型车和大型车的拖车起步费用则达到450元/次、560元/次。对拖车距离也有明确规范,指定为事故车为起拖点至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指定地点,故障车为就近高速公路出口或服务区,拖至目的地,被拖方要求继续拖行,费用由双方协商。
通行收费高速公路的车辆应当在收费站入口领取或者出示通行凭证,在收费站出口交回或者出示通行凭证。对损坏、调换、不能出示通行凭证或者违规折返进出同一收费站的车辆以及从不停车收费车道驶入的无电子标签的车辆,经高速公路经营者按照车辆驾驶人提供的信息核查后,仍难以确定驶入站或者通行里程的,应当按照从出口处收费站到联网收费区域内最远端收费站的通行里程交纳车辆通行费;因高速公路经营者的原因无法核实车辆驾驶人提供的信息的,应当按照驾驶人提供的驶入站信息收取车辆通行费。领取的通行凭证损坏、遗失的,应当按照省人民政府价格主管部门核定的通行凭证工本费标准予以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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