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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参保人员在新就业地按规定建立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和缴费后,由用人单位或参保人员向新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提出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的书面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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向新就业地社会保险机构出示本人的《参保凭证》原件和复印件并填写《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申请表》,符合转入条件的,由新就业地社保经办机构向原社保经办机构发出《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联系函》。原社保经办机构收到《联系函》后,核对有关信息生成《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信息表》并办理基金划转手续,传送给新就业地社保机构。
关于办理社保转移手续是: 1、联系前用人单位的人事,要求对参保人做出社保减员申报操作; 2、准备资料,本人或代办人携带相关资料去转出地的社保中心办理转出业务; 3、接收地办理转入手续,社保办机构对材料进行审核等等。
以辞职后转移社保为例,办理转移手续。 需要提供的材料和流程如下: 1、保险转移单 2、保险缴费证明 3、原单位解除劳动合同证明 4、身份证复印件 将以上材料交至新公司人力资源部,由人力资源部去社保局办理保险转移手续。 社会保险的主要项目包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是一种为丧失劳动能力、暂时失去劳动岗位或因健康原因造成损失的人口提供收入或补偿的一种社会和经济制度。社会保险计划由政府举办,强制某一群体将其收入的一部分作为社会保险税(费)形成社会保险基金,在满足一定条件的情况下,被保险人可从基金获得固定的收入或损失的补偿,它是一种再分配制度,它的目标是保证物质及劳动力的再生产和社会的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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