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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对离职人员的职业病健康体检是强制的:一、《职业病防治法》第三十二条对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的作业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
按照《职业病防治法》和《卫生部关于进一步加强职业病诊断鉴定管理工作的通知》规定,用人单位是职业病防治的第一责任人,职业病诊断与鉴定需要用人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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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职业病诊断与鉴定管理办法》(卫生部令第91号)第21条的规定,进行职业病诊断需提交以下材料:劳动者职业史和职业病危害接触史、劳动者职业健康检查结果、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查结果、职业性放射性疾病诊断相关的个人剂量检测档案等由于上述资料有些是用人单位掌握的,职工个人无法提供,所以该办法第24条规定:“职业病诊断机构进行职业病诊断时,应当书面通知劳动者所在的用人单位提供其掌握的本办法第21条规定的职业病诊断资料,用人单位应当在接到通知后的10日内如实提供”第25条规定:“用人单位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供职业病诊断所需要资料的,职业病诊断机构可以依法提请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督促用人单位提供” 你进行职业病诊断时公司拒绝出具相关诊断资料,那么接受你申请的职业病诊断机构应依法提请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进行督促和调查同时,你也可自行向安监部门举报投诉此外,你进行职业病诊断和鉴定的费用,依法应由公司来承担
1、你首先应当向政府有关部门投诉,要求政府卫生行政部门依照职业病防治法律、法规、国家职业卫生标准和卫生要求,依据职责划分,对你单位职业病防治工作及职业病危害检测、评价活动进行监督检查。2、在卫生行政部门监督检查的同时,可依据《防治法》第四章的有关规定,要求单位对接触有毒有害物质的所有岗位员工,进行全面检查、治疗或保健,造成危害经鉴定或诊断为职业病的,才可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给予补偿或赔偿。
公司不配合员工进行职业病鉴定,劳动者可以通过以下方法让公司配合:与用人单位协商;向基层人民调解组织、企业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或在乡镇、街道设立的具有劳动争议调解职能的组织申请调解;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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