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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判决债务利息依据和计算公式如下: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二十九条被执行人未按判决、裁定和其他法律文书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
法院执行利息是否可以协商减免要看申请人的态度。这要与申请执行人协商处理,是否同意减免是申请执行人的权利处分。如申请执行人不同意,作为执行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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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间借贷法院判决生效后,当事人必须履行。被执行人迟延履行的,迟延履行期间的利息或者迟延履行金自判决书指定的履行期间届满之日起计算。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被执行人未按判决、裁定和其他法律文书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的,应当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被执行人未按判决、裁定和其他法律文书指定的期间履行其他义务的,应当支付迟延履行金。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二条的规定,被执行人的股份未按照执行通知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人民法院有权向有关单位查询被执行人的存款、债券、股票、基金份额等财产情况。人民法院有权根据不同情况扣押、冻结、划拨和变更被执行人的财产。人民法院查询、扣押、冻结、划拨、变价的财产不得超出被执行人应当履行义务的范围。人民法院决定扣押、冻结、划拨、变价财产,应当作出裁定,并发出协助执行通知书,有关单位必须办理。
不能实施人身伤害,如果利息过高,高出的部分,可以拒绝支付。《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中规定,借贷双方约定的利率未超过年利率24%,出借人请求借款人按照约定的利率支付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借贷双方约定的利率超过年利率36%,超过部分的利息约定无效。借款人请求出借人返还已支付的超过年利率36%部分的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也就是说1.不超过年利率24%的利息约定,合法有效,受到司法强制力的保护,借款人需要偿还。2.年利率24%以上,不超过年利率36%的利息,属于自然债务,债权人对此无请求权,出借人请求借款人支付的,法院不予支持。也就是说这部分借款人可以不还,但借款人已经自愿支付的,不得要求出借人返还,借款人请求出借人返还已支付的该部分利息,法院也不会判支持。3.对于年利率36%以上的利息约定,认定无效。借贷双方约定的利率超过年利率36%,超过部分的利息约定无效。不仅不受法院保护,而且如果借款人请求出借人返还已支付的超过年利率36%部分的利息的,人民法院会判决出借人返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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