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携带身份证,在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填写丢失居民户籍簿登记表和丢失居民户籍簿登记表,说明户籍簿丢失原因后,进入民警验证环节。通常,民间警察比较户主...
户口薄丢失可按如下方式予以补办:当事人应当前往户籍所在社区开具证明,证明身份。携带本人身份证、社区证明等材料,向户籍地派出所提出书面申请。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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居民的《居民户口簿》丢失、被盗后,户主本人应及时向派出所报告,并提出补发的书面申请(本户的所有成年成员都须在申请上签名)。户主因为其他原因不能前往派出所申请办理的,应当出具书面委托申请,并签名捺印,被委托人应是本户的成年人员;若本户中确实他人可供委托的,应在民警到该户走访调查后,有居、家委会出具有关证明,申请补办。
迁户口的证明丢失了,应当到原办理派出所补办。以河北省为例。《河北省公安机关户口登记管理工作规范》第九十九条户口迁移证件包括户口迁移证和准予迁入证明。户口迁移证由公安派出所签发并加盖户口专用章、户籍民警章,证件自签发之日30日内有效;准予迁入证明由县级公安机关户政管理部门签发并加盖签发机关户口专用章,证件自签发之日起40日内有效。第一百条公民因户口迁移证件丢失、损毁等原因申请补发的,签发地公安机关应当根据本人申请和迁入地公安机关出具的未落户证明,按原证件内容予以补发。公民持有户口迁移证件超过有效期限的,应当向签发地公安机关申请补发。公安机关对符合现行户口迁移政策的,应当予以补发,对不符合现行户口迁移政策的应当在原户口所在地恢复户口。第一百零一条户口迁移证、准予迁入证明应当建立登记台帐,用于证件签发后记载档案和保存备查。
户口本更换户主,要到户口所在地公安派出所办理,户口本更换户主,需要的手续,要根据下面不同情况而定: 一、集体户申请变更户主的,由单位或社区带相关材料,向户口所在地公安派出所提出。 二、原户主死亡、被宣告死亡或者被宣告失踪的所需材料: 1、直系亲属提出书面申请报告; 2、死亡证明; 3、法院死亡或失踪判决。 三、原户主户口迁出的所需材料: 1、户内成员提出书面申请报告; 2、原户主迁出凭证。 四、房屋所有权或者使用权发生转移,现房屋所有权人或者使用人认为需要变更的所需材料: 1、现房屋所有权人或使用人提出书面申请报告; 2、《房产证》或有效凭证。 五、其他原因应当变更户主的所需材料: 1、原户主提出书面申请报告; 2、其它相关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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