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行政诉讼法》第二十七条与具体行政行为有利害关系的其他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作为第三人申请参加诉讼,或者人民法院通知参加诉讼。第二十三条...
第三人可以主动申请或者由人民法院通知其参加行政诉讼。(1)主动申请。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与被起诉的具体行政行为有利害关系的,可以作为第...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追加第三人的操作流程: 1、申请人在合理期限内向法院递交书面申请并提供相应证据; 2、法院审查,必要时听取当事人的陈述,判定申请人提供的证据证明案件是否有必要追加; 3、法院判定有必要追加第三人的,会以笔录的形式告知原告、被告,书面通知被追加的第三人参加诉讼; 4、法院将起诉状、答辩状、追加申请等应诉手续送达被追加的第三人; 5、法院判定没有必要追加第三人的,会裁定驳回申请人的申请,不予追加,该裁定法律没有赋予当事人上诉权。
原告不同意追加被告的,人民法院应当通知其作为第三人参加诉讼。一般允许他参加诉讼。原告起诉时,如果认为需要第三人,可以直接将第三人列入起诉状,法院不会依职权去除。人民法院应当通知其他未被起诉的利害关系人作为第三人参加诉讼。
诉讼中追加第三人,申请人必须向法院提交追加第三人的书面申请。申请应当符合形式要求,材料齐全。申请中应当列出追加第三人的基本情况,说明追加理由,并提供相应的证据材料。同时,应在合理的期限内申请增加第三人。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三十四条第三款规定:当事人增加、变更诉讼请求或者提起反诉的,应当在举证期限届满前提出。根据本条规定,申请人应当在举证期限届满前申请增加第三人,使法院有一定的程序控制空间,避免诉讼延误,缩短审判期限。添加第三人的操作流程:1、申请人在合理期限内向法院提交书面申请并提供相应证据;2、法院审查,必要时听取当事人的陈述,判断申请人提供的证据是否有必要追加案件3、法院判定有必要追加第三人的,以笔录的形式通知原告.被告,书面通知追加的第三人参加诉讼四、法院将起诉状、答辩状、追加申请等应诉程序送达被追加的第三人;5、法院裁定不需要追加第三人的,裁定驳回申请人的申请,不予追加,裁定法律不给予当事人上诉权。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187人已浏览
233人已浏览
138人已浏览
242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