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办理离婚需要双方的户口本、结婚证、身份证、离婚协议书等证件,到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婚姻登记条例》第十条内地居民自愿离婚的,男女双...
也可以在异地民政局办理离婚手续,当事人可以在一方离开户籍所在地连续居住一年以上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根据《婚姻登记条例》第三章第十条,...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不需要。不一定非得到原先办理结婚的民政局去办理离婚。如果是协议离婚,需要您双方对于是否离婚、孩子抚养权、财产分割等内容达成一致意见,形成纸质的离婚协议书,并携带双方的户口本原件、身份证原件、结婚证原件到任意一方户籍所在地的民政局办理手续。
是的。 1、离婚的男女双方共同到一方常住户口的区、县级市民政局(或镇人民政府)婚姻登记处提出申请。 2、双方当事人填写《申请离婚登记声明书》,并在婚姻登记员面前签名或按指印。 3、双方当事人在离婚协议书(一式三份)上签署同意协议内容的意愿,并在婚姻登记员面前签名或按指印。 4、婚姻登记机关对离婚当事人提交的证件、协议书、证明材料进行审查,符合离婚登记条件的,予以登记。
可以到双方任一方户口所在地办理。协商一致的可到双方任何一方户籍地民政部门办理离婚手续(律师可以协助制作离婚协议)。携带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本人的结婚证以及前述离婚协议书,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手续并领取离婚证。《婚姻登记条例》第十条内地居民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中国公民同外国人在中国内地自愿离婚的,内地居民同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华侨在中国内地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内地居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110人已浏览
160人已浏览
153人已浏览
163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