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有义务。 为了保护被监护人合法权益,使被监护人的生活、教育及医疗得到应有的保障,监护人被撤销监护资格后仍需承担抚养义务,负担被监护人的抚养费...
如果对方拒不支付孩子的抚养费,可以起诉要求对方支付孩子的抚养费,以孩子监护人的身份,只要能证明是他的孩子即可,您可以带上起诉状、双方身份证复...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如果对方拒不支付孩子的抚养费,可以起诉要求对方支付孩子的抚养费,以孩子监护人的身份,只要能证明是他的孩子即可,您可以带上起诉状、双方身份证复印件(或户口簿)、小孩子的出生医学证明向法院起诉,要求对方支付抚养费。
如果对方拒不支付孩子的抚养费,可以起诉要求对方支付孩子的抚养费,以孩子监护人的身份,只要能证明是他的孩子即可,您可以带上起诉状、双方身份证复印件(或户口簿)、小孩子的出生医学证明向法院起诉,要求对方支付抚养费。
当来成年人的合法权益遭致不法侵害时,监护人有权也有责任代理未成年人行使损害赔偿的请求权。未成年人获得损害赔偿,应遵循下列原则: 1、财产损失全部赔偿原则。根据这一原则,加害行为人所承担的赔偿责任,应相当于未成年人因此所受到的损失。这里所说的损失是指未成年人所受到的实际损失,包括财产的直接减少和失去的既得利益。 2、对未成年人的人身损害只赔偿由此而形成的财产损失的原则。人身损害是一种非财产损害,这些损害有时会造成财产的直接损失,有时则只造成纯精神损害。加害行为人应赔偿未成年人人身损害所引起的全部财产损失,包括医疗费、住院费、住院期间的伙食补助费、护理费、治疗期间的交通费和未成年人的监护人的误工费用等;凡致未成年人残废的,除赔偿上述费用外,还应赔偿监护人因照顾而误工所减少的收入、继续治疗费用以及残废生活补助费;造成未成年人死亡的,除赔偿死亡前因医疗或者抢救所花的医药治疗费用外,还应赔偿死亡所花的丧葬费及一定数额的抚恤费用。 3、对造成未成年人精神损害的,实行财产责任和非财产责任并用的原则,对侵害未成年人的姓名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的,监护人除有权要求行为人停止侵害、恢复名誉、消除影响、赔礼道歉外,还可同时要求行为人赔偿损失。 综上所述,关于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276人已浏览
272人已浏览
153人已浏览
133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