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村集体如果经法定的程序决议提留征地补偿款的是合法的,但不得对侵占、挪用提留的征地补偿款。《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及农村土地承包纠纷案件适用法...
农村集体土地征收补偿标准尚没有一个统一标准,这两年国家没有最新出台新的土地征收补偿标准。中共中央两会后,关于《农村土地征收补偿条例》,目前补...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村集体作为抽象主体,象征性拥有所属成员的集体土地所有权,依照法理,在村集体失去其所有土地时,理所当然拥有该土地征用后的所有征地补偿费。对该征地补偿费的具体处分,《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第十九条规定:“涉及村民利益的下列事项,村民委员会必须提请村民会议讨论决定,方可办理:从村集体经济所得收益的使用。”村集体有权以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的形式,决定征地补偿费的分配和使用,村集体可以将该集体收入用于开办集体企业,发展公益建设,可以分配到各户,可以分配给被征用承包经营土地的村民。而村集体依法对其所有征地补偿款作出的处理,应承认其合法性。若村集体将征地补偿费进行分配,则该部分征地补偿费权属依法发生转移,集体与成员间因分配决议而产生了权利义务关系。
根据现行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四条、第四十五条之规定,只有为公共利益需要,有权以国家名义批准土地征收的,只有省一级人民政府和国务院,批准后由县市一级政府及国土资源局负责实施征地。根据村委会组织法第二条规定,村委会是农村基层自治性组织,根本无权征收集体土地,也无权不经法定程序以其他任何名义强行收回你们的土地。如果有人以村委会的名义做了,确定违法,建议尽快依法维护自己的权利。
这次土地征收的内幕村委会的领导一定知道内情,否则怎么会是通知大家不去告,还在把补偿费用逐步增加呢按照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的规定,重大事项要经过村民代表大会或村民大会的通过,这次的土地征收这样重大的事项是否有村民委员会讨论通过呢,你们可以要求村民委员会给个说法,开发商在没有村民委员会的同意前提下是不会来把这快土地拿来开发的,问题还是在于村民委员会,你先把这个内幕搞清楚以后再来咨询,有办法处理的啊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271人已浏览
645人已浏览
147人已浏览
318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