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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二十条的规定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自受理工伤认定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工伤认定的决定,并书面通知申请工伤认定的职工或者其...
工伤认定决定应当在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受理工伤认定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事实清楚、权利义务明确的工伤认定申请,应当在15日内作出工伤认定的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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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要员工和单位劳动关系确认,那么就可以申请工伤认定。申请后最迟60天出结果。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20条,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在受理工伤认定申请之日起60天内作出工伤认定决定,书面通知申请工伤认定的员工或其近亲属及其员工所在单位。社保行政部门明确受理事实,权利义务明确的工伤认定申请,应在15日内作出工伤认定决定。做工伤认定决定需要以司法单位或相关行政主管部门的结论为依据的,在司法单位或相关行政主管部门还没有做结论期间,做工伤认定决定的期限已经中止。社保行政部门工作人员与工伤认定申请人有利害关系的,应予以规避。
职工发生工伤,单位需要在30日内申报,单位没有申报认定的,职工本人或者近亲属可以在一年内申请工伤认定。根据《工伤保险条例》规定:第十七条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按照本条第一款规定应当由省级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进行工伤认定的事项,根据属地原则由用人单位所在地的设区的市级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办理。用人单位未在本条第一款规定的时限内提交工伤认定申请,在此期间发生符合本条例规定的工伤待遇等有关费用由该用人单位负担。
工伤鉴定一般需要60日,必要时可以延长30日。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应当自收到劳动能力鉴定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劳动能力鉴定结论,必要时可以延长30日。工伤职工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由用人单位、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申请劳动能力鉴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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