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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盗窃刑事案件适用法律的若干问题解释》的规定,结合我省经济发展状况和社会治安状况及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法[2021]138号批复。现对我省盗窃罪数额认定标准规定如下: (1)、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二千元以上。 (2)、盗窃公私财物“数额巨大”,五万元以上。 (3)、盗窃公私财物“数额特别巨大”,四十万元以上。 2、盗窃罪罚金标准:《关于办理盗窃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四条因犯盗窃罪,依法判处罚金刑的,应当在一千元以上盗窃数额的二倍以下判处罚金;没有盗窃数额或者盗窃数额无法计算的,应当在一千元以上十万元以下判处罚金。 在医院盗窃救命钱,从重处罚 3、对于盗窃公私财物虽达到“数额较大”标准,但行为人认罪、悔罪,退赃、退赔,并具有法定从宽处罚情节、没有参与分赃或者获赃较少且不是主犯、被害人谅解及其他轻微情节的,可以不起诉或者免予刑事处罚。对于不构成犯罪而确有处罚必要的,由有关部门予以行政处罚。 4、偷拿家庭成员或者近亲属的财物,获得谅解的,一般可不认为是犯罪;追究刑事责任的,应当酌情从宽。
偷东西没偷到属于盗窃未遂,会在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的基础上从轻或者减轻处罚。犯罪未遂是指已经着手实行犯罪,由于犯罪分子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得逞。
这个应该是盗窃,孩子吃东西是因为孩子还小不懂事,但是大人应该是要付钱的,而你不但没有付钱还销毁了罪证,这个就表明你肯定了孩子的做法,所以现在犯罪的主体不在是孩子自己而你就是共犯。当然几块钱的东西可能是构不成立案的标准,但是你的行为如果是在数额够立案标准时就是盗窃罪。这件是应该是做相应的罚款就没事了。也就是按照治安案件来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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