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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现行的计生条例和社会抚养费征收办法,生三胎,社会抚养费的征收规则是,多生育一个子女的,按二倍至三倍征收;多生育第二个子女的,按四倍至六倍...
因违反计生条例而生育二胎的,依法应交纳社会抚养费。交纳社会抚养费后,如果是国家工作人员或者其它人员的,还应当由其所在单位或者组织给予纪律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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缴纳社会抚养费,到当地公安局办理孩子户口。到计生部门办理违反计划生育处罚带上孩子的出生证、父母双方的结婚证、户口本,父母双方的身份证(以上原件及复印件)父母双方的处罚是分开的,若双方户口不在同一地方需要到不同的计生部门接受计生处罚父母双方分别取得违法计划生育处罚通知,接受处罚,取得违反计划生育已处罚证明。带上上户口所需的其他证明、违反计划生育已处罚证明到派出所办理即可。
一、公务员违反计划生育生二胎怎样处罚? 根据我国《行政机关工作人员处分条例》第三十三条的规定,违反规定超计划生育的,给予降级或者撤职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处分。 二、公务员超生罚款标准 (一)重庆公务员超生罚款标准: 《公务员超生处分规定》提到公务员违法生育一个子女的,给予降级或撤职处分;违法生育两个或者多个子女的,给予开除处分。属于未婚生育一个子女的,给予警告处分;未婚生育两个或多个子女的,给予降级或者撤职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处分。 三、相关法规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 第十八条,国家稳定现行生育政策,鼓励公民晚婚晚育,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一个子女;符合法律、法规规定条件的,可以要求安排生育第二个子女。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代表大会或者其常务委员会规定。 第四十一条,不符合本法第十八条规定生育子女的公民,应当 第四十二条,按照本法第四十一条规定缴纳社会抚养费的人员,是国家工作人员的,还应当依法给予行政处分;其他人员还应当由其所在单位或者组织给予纪律处分。 《行政机关工作人员处分条例》第三十三条的规定,违反规定超计划生育的,给予降级或者撤职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处分。
夫妻在只生育过一个子女的情况下,又生育了第二胎,而这个第二胎一胎生出两个或两个以上子女的,并不违反现行生育政策,这种情况同样可以界定为合法的生育行为。这在计生系统中有个术语,叫“政策性多孩”。但反过来说,如果夫妻第一胎生的是双胞胎,而再生育第二胎的,那就违反了现行的生育政策,当地计生部门可以依法向夫妻双方征收社会抚养费。因为目前的生育政策是两孩生育政策而并非是两胎生育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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