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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就问题已知信息分析,不违法。 在招投标法里没有禁止相互参股投标人不得在同一标段内投标的规定。 可能存在违规的风险, 第一,就条例来说,第...
【法律意见】1、招标投标法有规定,需要注册并有相应的资质。2、根据要给投标人至少20天的时间来看,应至少公告20天。3、未参与投标的,可以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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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潜在投标人,不得参与投标:(一)与国有资金投资或国家融资项目的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有控股关系;(二)为该招标项目提供勘察、设计、监理、咨询服务的单位及其附属机构,不得参加该项目施工或货物投标;(三)两个以上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在同一标段中同时投标;(四)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货物委托两个以上代理商参与一个合同的投标;(五)为参加同一招标项目投标的其他投标人编制投标文件或提供咨询服务;(六)被有关行政部门暂停投标资格期限未满。
不可以。法律明确规定了必须通过招标选择货物供应单位。股东可以以施工资质的投标单位合理合法的投标。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将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化整为零或者以其他任何方式规避招标
总承包人不能参加暂估价项目的投标,只能作为总承包人管理单位管理总承包项目。法律规定,招标人可以依法对工程以及与工程建设有关的货物、服务全部或者部分实行总承包招标。以暂估价形式包括在总承包范围内的工程、货物、服务属于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范围且达到国家规定规模标准的,应当依法进行招标。前款所称暂估价,是指总承包招标时不能确定价格而由招标人在招标文件中暂时估定的工程、货物、服务的金额。 根据该条规定,达到招标规模、由属于依法必须招标的项目范围内的暂估价项目,必须招标。该暂估价项目不能由总承包人直接承建,总承包人也不能投标暂估价项目。 风险提示:通过招标竞争程序选择暂估价项目的承包人时,应在招标文件的专业合同条款中明确发包人和总承包人的权利义务关系。一般情况下,由发包人批准,总承包人具体组织实施招投标工作,或者由发包人和总承包人共同作为招标人联合进行招标,中标通知书和合同也须经发包人批准后签发。若允许总承包人投标无疑会出现总承包人既是运动员又是裁判员的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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