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失业保险可以断交。根据《社会保险法》第四十四条规定,职工应当参加失业保险,由用人单位和职工按照国家规定共同缴纳失业保险费。第四十六条规定,失...
可以的。 1、失业保险的补交: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四十四条,职工应当参加失业保险,由用人单位和职工按照国家规定共同缴纳失业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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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加失业保险满一年以上的,失业保险中断了再交还能累计。职工跨统筹地区就业的,其失业保险关系随本人转移,缴费年限累计计算。领取失业金需要具备以下条件:参加失业保险满一年以上;个人非自愿失业,开除符合规定;六十日内办理了失业手续。”
1、如果用人单位或参保人已经连续两个月未足额缴纳或者未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就可以进行暂停该相关参保人的相关医疗保险待遇,只有按规定补缴相关医疗保险费和滞纳金后才能恢复享受医疗保险待遇。 2、同时需要注意的是若连续3个月及以上未足额缴纳或者是未缴纳医疗保险费的,除须补缴全部医疗保险费和滞纳金外,其待遇则按新参保人计算。所以医保断了三个月可以重新补缴相关的费用,以及滞纳金,补缴齐全后就可以继续享受相关的保险待遇了,但是如果是超过了三个月的话,就要重新开始,之前缴纳的费用归零。
符合失业金领取条件的,可以领取失业金,具体请咨询社保缴纳地社保管理中心。根据《失业保险条例》第十四条具备下列条件的失业人员,可以领取失业保险金:(一)按照规定参加失业保险,所在单位和本人已按照规定履行缴费义务满1年的;(二)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三)已办理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按照规定同时享受其他失业保险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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