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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情况下,公司员工不需要承担刑事责任。如果员工帮助公司直接向公众吸收存款,并从中收取返利费、佣金和佣金,其员工可能被认定为共同犯罪中的助手...
1、单位进行集资诈骗,数额在50万元以上的,应当认定为“数额较大”;数额在150万元以上的,应当认定为“数额巨大”;数额在500万元以上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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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法吸收资金提供帮助,收取代理费、利益费、返利费、佣金、佣金等费用,构成非法集资共同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根据《刑法》第一百九十二条的规定,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以诈骗方式非法集资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款;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款;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款或者没收财产。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借贷案件的若干意见》第11条规定,出借人明知借款人是为了进行非法活动而借款的,其借贷关系不予保护。对双方的违法借贷行为,可依法予以制裁。 公安机关以非法集资立案后,投资人就不能通过民事起诉要回资金,只能等公安机关破案后追回资金,但是能否追回资金是不确定的。参与非法集资投资人如何处理,应根据《非法金融机构和非法金融业务活动取取缔办法》明确规定,因参与非法吸收公众存款,非法集资活动受到的损失,由参与者自行承担。
第一,大多数情况下,法律并不会因为谁不知道自己所做的事情是非法的而宽恕他,只有极少数罪名才需要以“明知不可为而为之”作为定罪的前提,而非法集资并不属于此列; 第二,业务员到底是知道还是不知道自己上班所在的那家集资公司是非法的,也不能以他自己所说为准,司法机关自会依法查明并作出判断的。 第三,综合以上分析,不能排除业务员被判刑的可能,当然,到底判刑或不判刑,还需要结合业务员涉案的深度与广度来综合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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