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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市中心城区符合条件的居民住房困难家庭,可以按规定的程序申请租赁或者购买一套保障性住房,或者申请住房租赁补贴。符合条件的外来务工人员可以按规...
申请条件 上海市常住户口人员 1.与本市就业单位签订一年以上(含一年)劳动合同; 2.在本市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低于15平方米; 3.未享受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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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公共租赁住房申请流程如下:1。申请人登录官方网站在线申请;2。然后将规定的信息带到预约的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申请;3。工作人员接受信息,并进行初步审查;4。初步审查符合申请条件的,由区受理窗口出具备案收据,扫描上传申请人提交的书面申请材料。最终审查符合申请条件的,纳入轮候数据库;审查不合格的,由市主管部门驳回申请,并出具驳回申请通知书;5。每季度更新并公布轮候簿。提交市主管部门的最终审查;不符合公共租赁住房申请条件的,出具《不予受理通知书》;6、市主管部门每季度与市规划、土地委员会、民政、区住房安全部门共同核实相关条件。
本章规定的收入线标准、财产限额、住房保障面积标准和货币补贴标准,由市主管部门会同人居环境、财政、民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统计等相关部门,每年根据本市居民收入水平、家庭财产状况、住房状况以及政府财政承受能力、住房市场发展状况等因素划定,报市政府批准后公布执行。
上海公租房申请条件及流程包括 1.提出申请申请对象主要向工作单位所在地的运营机构提出申请,也可向本市户籍所在地的运营机构提出申请。 2.提交材料申请对象应如实填报申请表,按要求提交户籍证明或居住证、身份证、劳动或工作合同、住房状况等资料,承诺对提交资料的真实有效性负责,经申请对象所在单位盖章确认,交运营机构审核。 3.资格审核严格申请和审核程序。运营机构受理申请后,对申请人进行资格审核。需要对住房面积审核的,可委托政府指定的机构审核。审核通过的,运营机构应出具登记证明,报区(县)住房保障机构备案。 4.抽查监督区(县)住房保障机构应对申请审核情况进行抽查,发现有不符合规定的,向运营机构提出整改意见,运营机构应当及时落实整改。 5.轮候供应对符合条件的对象,根据房源供应等情况,可实行轮候供应制度。为提高房源使用效率,各区(县)应根据申请对象的人口结构、住房需求、承受能力等情况,制定公共租赁住房的租赁供应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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