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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处理经济适用房买卖纠纷,可以参照下列内容:根据我国法律体系,一般处理纠纷的方式有:和解、协商与起诉。(一)在购买之前,应结合工作单位、居...
根据《经济适用房管理办法》的规定,经济适用房不具有完全产权,五年内没法办理房产证,而没有房产证的房子公证处是不给公证的。实践中,为了化解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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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先给你说讲一下:1、经济适用住房是指已经列入国家计划,由城市政府组织房地产开发企业或者集资建房单位建造,以微利价向城镇中低收入家庭出售的住房。它是具有社会保障性质的商品住宅。具有经济性和适用性的特点。经济性是指住宅价格相对于市场价格而言,是适中的、能够适应中低收入家庭的承受能力适用性是指在住房设计、单套面积设定及其建筑标准上强调住房的实用效果。经济适用住房的价格按建设成本确定。建设成本包括征地折让费、勘察设计及前期工程费、建安费‘小区内基础设施配套建设费、贷款利息、税金、1%一3%的管理费。经济适用房以微利价出售。只售不租。其成本价由7项因素(征地折迁费‘勘察设计费、配套费、建安费、管理费。贷款利息、5%以内的利润)构成。出售经济适用房实行政府指导价其售价由市、县人民政府根据以上几项因素综合确定。并定期公布不得擅自提价销售。 2、经济适用房和普通商品房最大的区别有: a、土地是划拨而非转让,所以经济适用房买到的时候没有土地使用权; b、经济适用房的面积套型都有国家严格的规定; c、经济适用房的购买必须满足国家相应的规定,也就是人均居住面积和家庭人均收入必须达到当地的相应标准; d、经济适用房的价格执行政府指导价,开发商不能随意定价、调价; e、经济适用房在不同地区在转让中有不同规定,一般都是在一定年限中不允许转让; f、经济适用房在转让中需向国家补缴土地出让金。 你现在买经济适用房价格是低廉点,现在也办不了房产证,你可以公证一下。5年后在办过户手续。你算一下账,向国家补缴土地出让金后与商品房的价格差不多。你在想想。
经济适用住房是指已经列入国家计划,由城市政府组织房地产开发企业或者集资建房单位建造,以微利价向城镇中低收入家庭出售的住房。它是具有社会保障性质的商品住宅。具有经济性和适用性的特点。经济性,是指住房的价格相对同期市场价格来说是适中的,适合中等及低收入家庭的负担能力。适用性,是指在房屋的建筑标准上不能削减和降低,要达到一定的使用效果。和其他许多国家一样,是国家为低收入人群解决住房问题所做出的政策性安排,另一种出租为主的住宅政策称为。二、经济适用房能不能买卖(一)经济适用房买卖分为两种不同情况。 1、首先,尚未住满5年的经济适用房的情况。对于尚未住满5年的经济适用房,由于政策规定则不允许按市场价格出售。因此,确需出售此类经济适用房的业主,只能以不高于购买时的单价出售,并且只能出售给符合经济适用住房购买条件的家庭或由相关部门收购。以原购房价出售已购经济适用房的,出售人需提供原住房买卖合同、住房转让合同等证件。若出售家庭符合条件可再购买经济适用住房。 2、其次,已经住满5年的经济适用房的情况。对于已经住满5年的经济适用房,业主现在可以依照目前市场价格进行出售,但出售后业主需按房屋成交额的10%补交综合地价款。按市场价格出售已购经济适用住房的,需凭契税完税凭证、房屋所有权证、住房转让合同等证件到房屋所在地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办理交易、产权过户手续即可。(二)相关政策有关经济适用房买卖的规定。1、已享受政策性住房的低收入家庭购买经济适用住房的,该经济适用住房上市交易或完善产权时,其已享受的政策性住房建筑面积部分,应全额上缴计征单价与该经济适用住房原购房价格的差额。2、经济适用住房购房人拥有有限产权。经济适用住房自合同备案之日起,不满5年不得上市交易或完善产权。5年内购房家庭因特殊原因确需转让经济适用住房的,由市住房保障机构按经济适用住房原出售价格回购。
经济纠纷主要解决方式如下:诉讼:一、经济诉讼概述(一)经济诉讼的概念和任务经济诉讼是指人民法院在经济纠纷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的参加下,审理和解决经济纠纷案件的诉讼活动,以及由此而产生的诉讼法律关系的总和。经济诉讼的任务是保护当事人行使诉讼权利,保证人民法院查明事实,分清是非,正确适用法律,及时审理经济纠纷案件,确认经济权利义务关系,制裁经济违法行为,保护当事人的合法经济权益,维护社会秩序、经济秩序,保障社会主义建设事业的顺利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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