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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警方带去协助调查,没有非法犯罪,最长24小时,但公安机关协助调查,如刑警队、经济调查队、禁毒队协助调查,基本上是非法嫌疑人,经过48小时的...
法律法规中明确指出,对于不需要拘留、逮捕的犯罪嫌疑人,可将其传唤到指定的地点或者住所、需要对所在单位进行审问侦察,但必须要出示公安机关或者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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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有规定立案后多久会传唤嫌疑人,公安机关在侦查阶段认为有必要的会对嫌疑人依法传唤。 《刑事诉讼法》 第一百一十九条 对不需要逮捕、拘留的犯罪嫌疑人,可以传唤到犯罪嫌疑人所在市、县内的指定地点或者到他的住处进行讯问,但是应当出示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的证明文件。对在现场发现的犯罪嫌疑人,经出示工作证件,可以口头传唤,但应当在讯问笔录中注明。传唤、拘传持续的时间不得超过十二小时;案情特别重大、复杂,需要采取拘留、逮捕措施的,传唤、拘传持续的时间不得超过二十四小时。不得以连续传唤、拘传的形式变相拘禁犯罪嫌疑人。传唤、拘传犯罪嫌疑人,应当保证犯罪嫌疑人的饮食和必要的休息时间。
犯罪嫌疑人是与案件有关系的,如果你什么关系都没有,被传讯问话,查清你没关系后你就不属于犯罪嫌疑人了,自然不会被拘留。如果有初步证据证明涉嫌刑事犯罪,就会被采取刑事拘留的强制措施。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公安机关可以先行拘留: 第一,正在预备犯罪、实行犯罪或犯罪后及时被发觉的; 第二,被害人或者在场亲眼看见的人指认他犯罪的; 第三,在身边或者住处发现有犯罪证据的; 第四,犯罪后企图自杀、逃跑或者在逃的; 第五,有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的可能性; 第六,不讲真实姓名、住址,身份不明的; 第七,有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重大嫌疑的。
随时都可以。随传随到,如果故意拖延,公安机关有权直接拘留戓上诉检查院申请逮捕。传唤的目的是保证刑事诉讼活动有计划进行,及时处理案件。经依法传唤而拒绝到案的,司法机关可根据侦查或审判活动的需要,依法采取拘传的强制措施,强制疑犯罪嫌疑人到案。《刑事诉讼法》第89条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三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在特殊情况下,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一日至四日。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至三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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