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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四)有...
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三)具有履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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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采购人与中标、成交供应商应当在中标、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规定期限内,按照采购文件确定的事项签订政府采购合同。 2、政府采购合同自签订之日起规定期限内,采购人应当将合同副本报财政部门和有关部门备案。 标准:采购编号、盖章齐全;中标、成交金额与合同金额一致;采购内容与合同内容一致。在规定时间内报财政部门。 本岗位责任人:政府采购合同备案监管人员 岗位职责及权限: 确定备案权:与开标记录上的中标、成交金额完全一致,标的、规格型号、数量明确的合同准予备案。 不予备案权:对与采购文件有实质性变更的合同不予备案;追加合同项目与原合同不符或追加金额超过原中标、成交金额10的合同,未经上级同意的不予备案。 3、采购人需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的,在不改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可与供应商协商签订补充合同,但所有补充合同的采购金额不得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的规定比例。 4、采购人对供应商履约组织验收,合格后,向市国库支付中心申请付款。 5、市国库支付中心接受采购人申请,直接向中标、成交供应商支付货款。
随着政府采购工作的深入开展和支持中小企业发展相关政策措施的出台,在政府采购活动中,越来越多地出现联合体的面孔,政府采购法律对联合体投标也作了积极而明确的规定,两个以上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供应商的身份共同参加政府采购。相对供应商单个个体投标而言,联合体投标所带来的一系列问题显得比较复杂,特别是关键的评标工作往往令专家们无所适从。 政府采购项目通常为批量性项目,规模较大,一般情况下,一个供应商难以独立完成,让少数供应商中标容易形成垄断,很不公平,也容易加重中标企业的负担。允许供应商组成联合体投标不但可以分散市场压力,而且能让更多的供应商获得政府采购形成的商业机会。值得注意的是政府采购项目通常为复合型采购项目,即一个采购项目往往含有货物、工程或者服务中两个或三个对象,如网络建设,既有服务内容,也有货物内容,需要多个供应商联合完成。另外正是由于政府采购项目多为批量性项目或大型项目,对供应商的要求较高,单个中小企业一般没有资格参与,即使允许中小企业参与,由竞争能力不强,一般很难拿到采购合同,允许它们成立一个联合体,壮大实力,优势互补,提高竞争力,有助于促进中小企业发展。因此,鼓励联合体投标,可以发挥联合体各企业的特长为具体的采购项目服务,可以让实力较弱的中小企业有机会进入政府采购商圈,能够更好地实现公平竞争,更好地贯彻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策。 联合体投标评审中遇到的难题 政府采购招标项目是需要通过评审确认中标供应商的,在评审过程中,专家们发现对联合体投标很难评审,面对多项评标要素,联合体各方尽量规避自己的“弱项”,悉数将各自的“强项”展示在投标文件中,针对这样的情况,究竟该如何取舍、如何客观公正地做好评审工作是一个值得关注的问题。 某大型计算机系统集成招标项目,该项目既有工程安装,也有硬件设备的采购,系统集成商或硬件销售商单独投标都会觉得很有压力,于是集成商与销售商组成联合体投标就成了较好的选择,在12个投标供应商中共有4个联合体投标人,进入评审阶段后,专家们发现联合体投标文件在制作上呈现两种类型,一种类型是联合体各方均按招标文件规定的营业执照、银行资信、财务状况、技术资质、历史案例等评标要素提供自己全套的评标依据;另一种类型是联合体各方在提供评标依据时有选择性地将各自的“强项”展示中投标文件中。 针对联合体投标文件的实际状况,专家们形成了两种截然不同的观点。一种观点是坚持取“强项”,他们认为既然是联合体投标,本身就存在一个优势互补的问题,取联合体各方的“强项”作为评标依据是理所当然的事;与之相对立的观点认为应取联合体各方的“弱项”,他们认为按照管理学中的“木桶理论”,决定木桶储水量的并非最长的木块,而是归短的木块,因而能够真正衡量联合体履约能力的当然是资质较弱的一方,如在评审时取联合体各方的“强项”资质材料作为评审依据,遇到由任意多个个体组成的联合体,进而可能在每一项评标要素都能做到“最强”,势必会产生不平等竞争,所以取“弱项”较合理。
国家和社会有责任满足残疾人精神文化生活的需要。可以采取的措施包括:(1)通过广播、电影、电视、报纸、书籍、网络等方式及时宣传和报道残疾人的工作和生活,为残疾人服务。中国残联会同有关部门成立了中国残疾人事业新闻宣传促进会,在记者、残疾人和残疾人之间建立了稳定畅通的工作渠道。(2)组织和支持盲文读物、盲人有声读物等残疾人读物的编写和出版,根据盲人的实际需要在公共图书馆设立盲文读物和盲人有声读物图书馆。《中国残疾人事业十一五发展纲要(2006-2010年)》提出,公共图书馆、街道(镇)、社区、村图书馆应为残疾人提供图书借阅服务,有条件的地方应开设盲文和盲人有声读物场所。(3)开设电视手语节目,开设残疾人专题广播栏目,推广电视栏目,增加影视作品字幕和解说。(4)组织和支持残疾人开展群众文化、体育和娱乐活动,举办特殊艺术表演和残疾人运动会,参加国际比赛和交流。(5)文化、体育、娱乐等公共活动场所,为残疾人提供便利和照顾。现有的公共文化体育娱乐场所对残疾人开放,物尽其用。关键是照顾残疾人的特点,为他们提供便利,逐步增加适合他们特点和需求的内容和设施。(6)有计划地建设一批适合残疾人特点的残疾人活动场所,如残疾人活动中心等。,并添加一些必要的设备和用具,让残疾人享受身心,展示才华。对于这些场所的建设,以及在这些场所举行的表演和比赛,有关部门也应给予必要的经费支持和减免税护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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