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尊敬的领导:今天,我怀着愧疚和懊悔给领导写下这份检讨书,以表示我对不假外出,工作失职的不良行为,深刻认识改正错误的决心。本人,于年5月10日...
能。被判缓刑者外出到异地,应向当地司法部门请假,在获得批准后可前往目的地,并应按时返回。但到达目的地后,当地公安部门在进行例行检查时,也会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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缓刑期间触犯行政法规情节严重的,应当撤销缓刑,执行原判刑罚。《刑法》第七十七条【缓刑的撤销及其处理】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犯新罪或者发现判决宣告以前还有其他罪没有判决的,应当撤销缓刑,对新犯的罪或者新发现的罪作出判决,把前罪和后罪所判处的刑罚,依照本法第六十九条的规定,决定执行的刑罚。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有关部门关于缓刑的监督管理规定,或者违反人民法院判决中的禁止令,情节严重的,应当撤销缓刑,执行原判刑罚。
私自外出的,可以予以警告处分!警告三次仍不改正,撤销缓刑,收监执行。所以,请好自为之! 社区矫正实施办法 第二十三条社区矫正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县级司法行政机关应当给予警告,并出具书面决定: (一)未按规定时间报到的; (二)违反关于报告、会客、外出、居住地变更规定的; (三)不按规定参加教育学习、社区服务等活动,经教育仍不改正的; (四)保外就医的社区矫正人员无正当理由不按时提交病情复查情况,或者未经批准进行就医以外的社会活动且经教育仍不改正的; (五)违反人民法院禁止令,情节轻微的; (六)其他违反监督管理规定的。
一次违规,予以警告,三次以上或脱离监管超过一个月的,社区矫正机构可以提出撤销缓刑的建议。法条链接:〈社区矫正实施办法〉 1、第二十三条社区矫正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县级司法行政机关应当给予警告,并出具书面决定: (一)未按规定时间报到的 (二)违反关于报告、会客、外出、居住地变更规定的 (三)不按规定参加教育学习、社区服务等活动,经教育仍不改正的 (四)保外就医的社区矫正人员无正当理由不按时提交病情复查情况,或者未经批准进行就医以外的社会活动且经教育仍不改正的 (五)违反人民法院禁止令,情节轻微的 (六)其他违反监督管理规定的。 2、第二十五条缓刑、假释的社区矫正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居住地同级司法行政机关向原裁判人民法院提出撤销缓刑、假释建议书并附相关证明材料,人民法院应当自收到之日起一个月内依法作出裁定:(一)违反人民法院禁止令,情节严重的 (二)未按规定时间报到或者接受社区矫正期间脱离监管,超过一个月的 (三)因违反监督管理规定受到治安管理处罚,仍不改正的 (四)受到司法行政机关三次警告仍不改正的 (五)其他违反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监督管理规定,情节严重的。司法行政机关撤销缓刑、假释的建议书和人民法院的裁定书同时抄送社区矫正人员居住地同级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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