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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合同法》第47条:“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
经劳动合同当事人协商一致,由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根据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年限,每满一年发给相当于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最多不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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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用人单位违反规定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劳动者可以要求继续履行合同,劳动者不要求继续履行合同或已经不能履行的,用人单位应按经济补偿金的2倍标准向劳动之支付赔偿金; 2、补偿金标准为:按劳动者在本单位的工作年限计算,每满1年支付向劳动者支付一个月工资,6个月以上不满1年的,按1年计算,不满6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按照你在本单位的工作年限,每满一年给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给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经济补偿金应当按照解除劳动合同前12个月的平均工资计算,包括计时工资或者计件工资以及奖金、津贴和补贴等货币性收入。 如果没有提前一个月通知你解除劳动合同,应当额外支付你一个月的工资。 如果公司违法与你解除劳动合同,应当支付你二倍的经济补偿金。 另外,你可以要求公司为你办理社会保险手续。
1,《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2,根据以上法律规定可知,你可以获得相当于12个月本人工资标准的经济补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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