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以下简称《民诉法》)第二百零一条规定,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以及刑事判决、裁定中的财产部分,由第一审人...
不管坐牢不坐牢,只要他本人不还钱,担保人就要还。担保人即保证人,根据担保法规定,第三人和债权人约定,当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保证人按照约定履行...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生效的法律判决没有追缴期限的限制,当然了,前提是你的被追缴人还在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以下简称《民诉法》)第二百零一条规定,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以及刑事判决、裁定中的财产部分,由第一审人民法院或者与第一审人民法院同级的被执行的财产所在地人民法院执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财产刑执行问题的若干规定》中第一条规定,财产刑由第一审人民法院负责裁判执行的机构执行。被执行的财产在异地的,第一审人民法院可以委托财产所在地的同级人民法院代为执行。第二条规定,第一审人民法院应当在本院作出的刑事判决、裁定生效后,或者收到上级人民法院生效的刑事判决、裁定后,对有关财产刑执行的法律文书立案执行。刑事判决中的“继续追缴赃款”应是财产刑执行范围。对于法院判决继续追缴的问题需要具体情况具体分析,希望你可以了解。
“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以及刑事判决、裁定中的财产部分,由第一审人民法院或者与第一审人民法院同级的被执行的财产所在地人民法院执行。”而我国刑法规定的财产刑只有没收财产和罚金两种,追缴赃款并不在其列。审判机关在刑事判决书中判决“继续追缴赃款退还受害人”只是对受害人权利的确认,受害人不能据此直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但是,受害人可以通过对被告人另行提起民事诉讼,待民事判决生效后再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691人已浏览
942人已浏览
238人已浏览
498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