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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专项资料基本资料未办理《广州市企业职工生育保险就医确认凭证》(以下简称《就医凭证》)已急诊流产或分娩无《生育证》或《计划生育服务证》的需...
(一)条件: 1、按照规定参加医疗保险; 2、属于医疗保险待遇享受期; 3、符合规定的医疗费用,例如按照规定办理异地转诊发生的医疗费用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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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医保卡,医疗手册 2、入院诊断书、出院证明; 3、住院病历复印件; 4、费用清单; 5、财政部门制作或监制的医疗服务收费专用票据 6、如急诊在非定点医疗机构所用的费用还需提交,非定点医疗机构急诊诊断证明 报销流程 参保居民出院后,办理住院费用报销,需持出院证明,用费清单等资料到,到所参保的县(区)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办理医疗保险费报销手续。
根据有关规定,累计参加生育保险一年以上的员工在市外医疗机构生育的,其生育医疗费用首先由员工个人支付,生育后一年以内,通过相关资料和相关医疗机构的诊断证明书向我市社会保险经营机构申请清算。 员工必须在累计生育保险12个月后的1年内向我市社会保险经营机构申请清算。
根据医疗保险报销规定,报销时需携带以下资料: 1.身份证或社会保障卡的原件; 2.定点医疗机构专科医生开具的疾病诊断证明书原件; 3.门诊病历、检查、检验结果报告单等就医资料原件; 4.财政、税务统一医疗机构门诊收费收据原件; 5.医院电脑打印的门诊费用明细清单或医生开具处方的付方原件; 6.定点药店:税务商品销售统一发票及电脑打印清单原件;7.如果是代人办理则需要提供代办人身份证原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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