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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故保险理赔的情况涉及很多,需要具体情况具体分析。比如,下列损失、费用,保险人不负责赔偿: (1)保险标的遭受保险事故引起的各种间接损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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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故保险理赔的情况涉及很多,需要具体情况具体分析。比如,下列损失、费用,保险人不负责赔偿: (1)保险标的遭受保险事故引起的各种间接损失; (2)设计错误、原材料缺陷或工艺不善造成保险标的本身的损失; (3)广告牌、天线、霓虹灯、太阳能装置等建筑物外部附属设施,存放于露天或简易建筑物内的保险标的以及简易建筑,由于雷电、暴雨、洪水、暴风、龙卷风、冰雹、台风、飓风、暴雪、冰凌、沙尘暴造成的损失; (4)锅炉及压力容器爆炸造成其本身的损失; (5)非外力造成机械或电气设备本身的损失; (6)被保险人及其雇员的操作不当、技术缺陷造成被操作的机械或电气设备的损失; (7)盘点时发现的短缺; (8)任何原因导致公共供电、供水、供气及其他能源供应中断造成的损失和费用; (9)保险合同中载明的免赔额或按本保险合同中载明的免赔率计算的免赔额。 5.所有不负责赔偿的部分损失想得到保险公司的赔偿,都需要特别投保专门的保险。
“建筑工程一切险”承保各类民用、工业和公用事业建筑工程项目,包括道路、水坝、桥梁、港埠、引水供水工程等,在建造过程中因自然灾害或意外事故而引起的一切损失。 不赔偿范围有: 1、故意行为;2、战争、罢工;3、核污染;4、停工;5、设计错误;6、自然磨损;7、非外力引起的设备本身失灵;8、领公用牌照的运输工具;9、文件、帐单、现金等。
根据你所说的情况,建筑工程意外险是一种以人身为保险标的,以意外医疗、死亡、伤残、烧伤为保险责任的商业性保险。根据《建筑法》第四十八条规定,建筑职工意外伤害保险是法定的强制性保险,也是保护建筑业从业人员合法权益,转移企业事故风险,增强企业预防和控制事故能力,促进企业安全生产的重要手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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