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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要户主同意即可办理落户手续。以山西省为例,根据《山西省常住户口登记管理规定》:第六十八条符合以下情形之一的,公民可以申请投靠迁移:(一)父...
能的。带着户口本、身份证、孩子父亲的死亡证明和户口转移申请,然后到孩子户籍派出所办理户口迁移证,就可以落户到母亲的户口本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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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两者无关的:根据我国《户口登记条例》第6条的规定,每个公民都可以在一个常住户口所在地登记为常住人口; 2、如果当事人的父母户口本上无其他子女的,在符合当事人的户口所在地的迁入政策(主要是年龄),并且当事人户口所在地集体同意接收的前提下,母亲的户口可以迁入当事人的户口所在地挂靠; 3、当事人具体可以事先咨询本人户口所在地及母亲户口所在地的辖区派出所工作人员,以对方的答复为准。《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的规定:第十条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公民由农村迁往城市,必须持有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学校的录取证明,或者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的证明,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迁出手续。公民迁往边防地区,必须经过常住地县、市、市辖区公安机关批准。第十三条公民迁移,从到达迁入地的时候起,城市在三日以内,农村在十日以内,由本人或者户主持迁移证件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入登记,缴销迁移证件。
不可以,未成年子女的户口不能单独迁移,只能在当事人的配偶办理户口夫妻投靠的前提下随迁(孩子随迁的,需要填写随迁单)。1,凡需要迁移户口的,必须由当事人提出申请;2,提供当事人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房屋产权登记证等资料;3,并经过户口所在地村(居)委出具同意户口迁移的证明;4,户口接收地村(居)委会出具同意接收户口的证明;5,户口所在地的辖区派出所开出《户口迁移证》;6,携带上述资料,去户口迁入地的辖区派出所户籍科,根据工作人员的提示,办理落户手续即可。
户口迁入方(女儿)符合当地的户口准入政策(未成年或者未就业而房产面积又符合总人数的要求)的前提下,当事人的子女,可以以直系亲属投靠的方式迁入当事人的房产所在地,具体可以事先咨询当地的辖区派出所工作人员,以对方的答复为准。一,迁移户口的手续及资料,可以参照人理: 1,基础证件(资料):当事人的户口本及身份证原件、迁出地的集体出具的同意户口迁出证明、户口迁入地的集体及户主出具的同意接收证明; 2,其他证件及资料:当事人的迁移户口申请书(出具迁移的理由)、夫妻投靠的提供结婚证(未成年的前提下,只能随监护人一同迁移)等; 3,带上述资料及证件,去户口迁出地的派出所户籍科,申请领取户口迁移证并注销原户籍的常住户口; 4,带上迁移证及上述资料,去户口迁入地的派出所户籍科申请落户; 5,当事人可以根据本人的户口迁移类型,具体咨询户口迁入地及迁出地的派出所,以对方的答复为准。二,《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的规定:第十条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公民由农村迁往城市,必须持有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学校的录取证明,或者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的证明,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迁出手续。公民迁往边防地区,必须经过常住地县、市、市辖区公安机关批准。第十三条公民迁移,从到达迁入地的时候起,城市在三日以内,农村在十日以内,由本人或者户主持迁移证件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入登记,缴销迁移证件。没有迁移证件的公民,凭下列证件到迁入地的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入登记: 1.复员、转业和退伍的军人,凭县、市兵役机关或者团以上军事机关发给的证件 2.从国外回来的华侨和留学生,凭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或者入境证件 3.被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释放的人,凭释放机关发给的证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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