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犯了非法批准征用、占用土地罪的处罚是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致使国家或者集体利益遭受特别重大损失的,处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本罪的主体...
是指当出现某种法律事实时,原批准用地的人民政府地政部门经批准后依法收回用地单位或者个人使用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土地管理法》第78条第1款规定...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非法批准占用土地罪的定罪量刑:国家工作人员犯此罪的,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若是致使国家或者集体利益遭受特别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本罪的犯罪主体只能是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主要是各级政府主管人员、土地、规划管理工作人员。本罪的主观方面是故意。本罪的客观方面,表现为询私舞弊,违反土地管理法规,滥用职权,非法批准征用、占用土地,情节严重的行为。所谓情节严重,是指造成大量土地被非法征用、占用,大量可耕地荒芜或被毁的后果。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土地管理、城市规划等机关的正常活动以及其他有关国家机关的正常管理活动。徇私舞弊行为使国家土地管理法律、法规的顺利实施受到严重干扰,损害了国家土地管理、城市规划机关的威信,损害了国家和人民利益。通过这么一讲,大家应该知道了非法批准征用、占用土地罪是什么。构成这种犯罪的,主体是国家工作人员,其犯罪对象是农村土地。具体表现为非法批准征用、占用土地,且情节严重的。在量刑上面,这里有两个档次,对于情节特别严重,给国家造成严重损失的,法院可以判处犯罪嫌疑人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第七十八条无权批准征收、使用土地的单位或者个人非法批准占用土地的,超越批准权限非法批准占用土地的,不按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用途批准用地的,或者违反法律规定的程序批准占用、征收土地的,其批准文件无效,对非法批准征收、使用土地的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非法批准、使用的土地应当收回,有关当事人拒不归还的,以非法占用土地论处。 非法批准征收、使用土地,对当事人造成损失的,依法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第七十九条侵占、挪用被征收土地单位的征地补偿费用和其他有关费用,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构成犯罪的,依法给予行政处分。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118人已浏览
167人已浏览
91人已浏览
99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