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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资金账簿印花税问题的通知》(国税发〔1994〕25号)规定,生产经营单位执行《企业财务通则》和《企业会计准则》后,其“记载...
根据《国家税务局关于资金账簿印花税问题的通知》(国税发〔1994〕25号)第一条规定,生产经营单位执行“两则”后,其“记载资金的账簿”印花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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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实际收到的注册资本(会计上叫“实收资本”或“股本”)依万分之五税率贴花。 印花税根据应税凭证的性质,分别采用比例税率和定额税率两种形式。按比例税率纳税的有各种经济合同及合同性质的凭证、产权转移书据、记载资金的营业账簿。按定额税率纳税的有其他营业帐簿、权利许可证照。对于载有一个经济事项,同时适用两个以上税目税率的凭证,应按其中一个较高的税率计算纳税。 公司的注册资本的金额,他指的是国家规定的企业能够对于公司法人经营管理的财产,或者是自由财产的支配的数额方面的体现,也是公司企业当中实际资本的总额,除此之外,也可以咨询一下律师。
根据《国家税务局关于资金账簿印花税问题的通知》生产经营单位执行“两则”后,其“记载资金的账簿”印花税的计税改为“实收资本”与“资本公积”两项的合计金额。适用税率为万分之五。企业应按营业账簿中记载资金的账簿“实收资本”和“资本公积”两项的合计金额的万分之五计算缴纳印花税。
根据《国家税务局关于资金账簿印花税的通知》(国税发行)〔1994〕25日)第一条规定,生产经营单位实施两条后,其记录资金的账簿印花税的计税改为实收资本和资本公积的总额。适用税率为万分之五。企业应当按照营业账簿中记载资金的账簿实收资本和资本公积分之五计算缴纳印花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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