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1、在夫妻婚姻存续期间购买的房子,夫妻双方没有明确约定的话,房产证上只写其中一个人的名字,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 2、由双方父母出资购买的不...
1、在夫妻婚姻存续期间购买的房子,夫妻双方没有明确约定的话,房产证上只写其中一个人的名字,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 2、由双方父母出资购买的不...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不能,该房产不属于你们夫妻的共同财产,买房时的出资款,只能作为借款向你丈夫的父亲要回。 《解释(三)》第十二条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双方用夫妻共同财产出资购买以一方父母名义参加房改的房屋,产权登记在一方父母名下,离婚时另一方主张按照夫妻共同财产对该房屋进行分割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购买该房屋时的出资,可以作为债权处理。
1、在夫妻婚姻存续期间购买的房子,夫妻双方没有明确约定的话,房产证上只写其中一个人的名字,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 2、由双方父母出资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一方子女名下的,该不动产可认定为双方按照各自父母的出资份额按份共有,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买的房子属夫妻共有,离婚时,有一方想拥有房屋所用权的,评估单位进行评估,然后对另一方进行分配;如果双方都想拥有房屋所有权的,双方进行竞价;如果双方都不想要房子的,人民法院进行拍卖,然后进行分配。
离婚后,夫妻可以共同出资买房。由于房屋等不动产可以由多人共有。只要离婚后双方自愿达成合伙买房的相关意思,就可以共同出资买房。该房屋的产权由双方按出资比例共同享有。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331人已浏览
421人已浏览
310人已浏览
359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