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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老人再婚双方经济问题正确的态度应是:不论双方的收入多少,也不管一方是否有收入,所有的钱应当视为夫妇双方共有的财富,双方有平等的支配权,不...
想知道二婚经济问题该如何处理的朋友可参考以下内容: 这应是再婚夫妻普遍遇到的一个难题。因为,一是客观上讲,其可靠性不如原配,又经历过离婚的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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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应是再婚夫妻普遍遇到的一个难题。因为,一是客观上讲,其可靠性不如原配,又经历过离婚的教训;二是子女也还是法定继承人。我建议:一是情感上要互相依赖、互相信任,但在经济上还是不要太理想化,感情较好的,使用时可不分彼此,而权属上最好明晰。二是居于此理,婚前财产最好分清,婚后财产可以共有,也可以大体上有所区分。三是如有区分,可大体上明确各负责不同项目的开支,或者,各拿出一部分资金统一日常花销。特别是在对方有所防范或比较计较时更应好此。当然,自己首先要从情感上接受这个现实,大家开诚布公地把话讲明应不会影响感情。否则,互相猜疑反而容易引起误会,影响感情,甚至于出现更严重后果。
以下是再婚家庭如何处理经济问题的答案:一般来说,一个家庭以和为贵最好。你丈夫前妻的孩子对你本来就有敌意,这是正常的。因为他们认为是你拆散了他们本来完整的家庭,是你让他们失去了母爱。所以在很多场合有意跟你过不去,处处为难你,由暗斗转为明斗也不是鲜见的事情。你看不惯你丈夫对他们的“过分宠爱”,这样会影响他们的自立,只会养成他们好吃懒做的习惯,这是对的。但是你要注意表达方式,稍有不注意就会“惹祸上身”,不但起不到应有的作用,反而会加深你和孩子们之间的敌对关系。我认为,你唯一的倾诉对象就是你的老公,而且还得注意讲究适当的场合和合适的措辞,不然同样会引起他对你的误会。唉!家家都有一本难念的经,希望你能妥善处理好你的家庭关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以下简称《刑诉法》)第十八条第一款规定:刑事案件的侦查,由公安机关进行,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第三款规定:自诉案件,由人民法院直接受理。 该法第一百七十条规定:自诉案件包括下列案件:(二)被害人有证据证明的轻微刑事案件;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以下简称司法解释)第一条第二项的规定将重婚案(刑法第二百五十八条规定的)列入“人民检察院没有提起公诉,被害人有证据证明的轻微刑事案件”。 因此,重婚案的管辖权问题根据《刑诉法》及司法解释的上述规定来看,重婚案应由人民法院直接受理,公安机关不受理重婚案是有法律依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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