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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有湿地自然保护区部分特征,但面积较小、不适宜设立湿地自然保护区或者湿地公园的湿地,可以设立湿地自然保护小区。湿地自然保护小区的设立,由所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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湿地保护区可以开发。从维护可持续发展的长远利益出发,必须坚持保护优先的原则,对现有自然湿地资源实行普遍保护,坚决制止随意侵占和破坏湿地的行为。要严格控制开发占用自然湿地,凡是列入国际重要湿地和国家重要湿地名录,以及位于自然保护区内的自然湿地,一律禁止开垦占用或随意改变用途。
风景名胜区内的土地、森林等自然资源和房屋等财产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的合法权益受法律保护。设立风景名胜区的,申请人应当在报请审批前,与风景名胜区内的土地、森林等自然资源和房屋等财产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充分协商。因设立风景名胜区对风景名胜区内的土地、森林等自然资源和房屋等财产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造成损失的,应当依法给予补偿。
因科学研究需要,必须进入核心区从事科学研究观测、调查活动的,应事先向市洪湖XX提交申请和活动计划,并经省湿地保护主管部门批准。因教学科研目的,需要进入缓冲区从事非破坏性的科学研究、教学实习和标本采集活动的,应向市洪湖XX提交申请和活动计划,获得批准后方可进入。活动成果的副本应提交市洪湖XX备案。在实验区开展参观、旅游活动的,由市洪湖XX提出方案,经省湿地保护主管部门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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