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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由于各地户籍政策的不同,关于当事人在离婚后的户口问题,没有准确和细化的规定。当事人,应该根据自己的状况结合当地的户籍政策想办法。第二,...
如果法院判决双方离婚后,一方想办理分户或者户口迁出的可以按照以下方法办理: 1,离婚当事人可持原户口簿和法院的判决书,调解书或者离婚证到当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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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首先,法院不处理户口的事。因为户口是行政管理范畴,离婚是民事范畴,司法不干预行政。 二、离婚以后,如果孩子归自己,孩子的户口又是和自己在一个户口本上,那要迁户的话,就分别去落户和原籍派出所分别问一下,如何办理迁入和迁出证明,然后照章办事即可。 发生争议的,法院也不受理户迁移问题,所以只能双方协商解决,因此,这种情况造成了很多无奈的局面,只有协商才可以。
按现行户籍登记管理规定,户内因发生婚姻、分家等变化需要分户,且房屋所有权、使用权已经分割的,可以凭借能够证明房屋所有权、使用权已经分割的证明材料申报分户登记。房屋所有权、使用权未分割的,不予分户。 前妻户口的迁移,在自己不主动迁移的情况下,协商解决,户口问题,法院是不处理的。因而必须由双方友好协商,就户口问题共同达成一致。只有原配偶向户籍登记机关出示离婚法律文书等资料,交向户籍登记机关说明相关情况,在满足了户籍迁移的相关条件后,才能由户籍登记机关按章办理迁移手续。
离婚当事人可持原户口簿和法院的判决书或调解书到当地公安派出所办理分户或迁转手续,当地公安派出所应依据法院的判决或调解书,按照分户、立户的规定予以办理;如一方当事人不愿交出原户口簿,经公安派出所动员说服无效的,可按判决或调解书办理分户或迁转手续,并在户口登记簿上注明分户日期和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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