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法规
相关问答
公司法定代表人变更不影响劳动合同继续履行如果公司解雇,或者职工依据劳动合同法第38条辞职,每工作满一年补偿一个月工资,以离职前十二个月平均工...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三条规定,用人单位变更名称、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投资人等事项,不影响劳动合同的履行。 需要提醒了广大劳动者注意的是...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公司变更名称和法定代表人,劳动合同也跟着变更了,就意味劳动合同在继续履行中。至于你们什么情况引起纠纷,各方责任如何界定的?官司输赢无法判读。给以下材料给你参考: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三条规定:“用人单位变更名称、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投资人等事项,不影响劳动合同的履行。”劳动合同由承继其权利和义务的用人单位继续履行。重新签订劳动合同,是对原劳动合同的解除或终止,劳动者已经签字,视为协商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公司法人变更的后果: 1、公司工商登记事项发生变更的,原公司的债权债务应当由变更后的公司全部承担; 2、以公司名义贷款的,更换法人不影响还款的,由公司承担还款责任。
法定代表人变更前签的合同由其所代表的法人组织履行。根据《民法典》第五十七条的规定,法人是具有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依法独立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组织。第六十一条规定,依照法律或者法人章程的规定,代表法人从事民事活动的负责人,为法人的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以法人名义从事的民事活动,其法律后果由法人承受。法人章程或者法人权力机构对法定代表人代表权的限制,不得对抗善意相对人。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166人已浏览
133人已浏览
220人已浏览
123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