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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三十六条人民法院审理民事案件,应当在开庭三日前通知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公开审理的,应当公告当事人姓...
一般情况下,法院会以送达开庭传票的形式通知开庭。 少数简易程序的案件,法院也会以短信、打电话、捎口信等形式通知开庭。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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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三十六条的规定: 人民法院审理民事案件,应当在开庭三日前通知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公开审理的,应当公告当事人姓名、案由和开庭的时间、地点。
1、拨打诉讼服务热线12368,查一下案件承办法官电话,然后主动联系承办法官询问; 2、法院开庭前,书记员会通知当事人开庭的时间等内容,送达开庭通知书,上面会注明开庭时间
依照法律规定,被告有权提出管辖异议,法院需要经过审理查明管辖异议是否成立,如果成立,会移送由管辖权法院审理,如果不成立,会继续开庭审理。当然这种权利是可以用来拖延一下时间的。 如果认为对方在拖延时间转移财产,可以申请财产保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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