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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警部门因处理交通事故扣押车辆的,无论是交警部门自行保管,还是委托其他第三方机构保管,均不得向车辆所有人收取停车费。 《行政强制法》: 第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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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北京市交通部门处理事故时,如扣留车辆确定证据的,一定期限内(15天内)不需要车主承担停车费用(但停车场可能会收取一定服务费,金额不会太多),超过该期限的,应须车主承担停车费用。实践中,领取车辆时,交通部门可能会要求车主交付一定保证金,您如急需用车,可联系并先予交付(要求交通队开具签章收据)以取回车辆。
交通肇事罪交警负责收费吗请参考如下法律条文:原则上只要交通事故真实发生,能够收集证明事故成因和过程的充分证据,不论事故程度是否足以构成责任方的交通肇事罪,交警部门都应该出具交通事故认定书。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三条规定,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交通事故现场勘查、检查、调查情况和有关的检验、鉴定结论,及时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作为处理交通事故的证据。交通事故认定书应当载明交通事故的基本事实、成因和当事人的责任,并送达当事人。 作为处理交通事故的证据,在司法实践中,道路交通事故案件处理时,由于交通事故认定书是认定交通事故的事发经过、事故成因和事故责任的重要证据,并在很大程度上影响到事故责任人的行政责任、民事赔偿责任和刑事责任的承担。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第二十六条规定,因查封、扣押发生的保管费用由行政机关承担。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三条规定,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拖车不得向当事人收取费用,并应当及时告知当事人停放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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