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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居民身份证或者军人(含武装警察)身份证; 2、户口证明; 3、所在单位、居(村委会)或者部队团以上政治机关出具的婚姻状况证明,离过婚的还...
1、身份证件 (1)内地居民离婚时需要拿什么:本人的户口薄、省份证 (2)华侨离婚时需要拿什么:中国人民共和国护照、永久居留证(绿卡)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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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男女双方身份证原件(身份证与户口薄上的姓名、身份证号码必须与结婚证相符;不一致的应先到公安部门出具为同一人的证明)。2、男女双方户口本原件(如是集体户口的,需提供集体户口首页原件,如是复印件应当加盖当地派出所户口专用章。)3、结婚证原件4、离婚协议原件(军人需要提供军人证件,县、不设区的市、市辖区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办理双方或者一方常住户口在本行政区域内的内地居民之间的婚姻登记。
夫妻去民政局离婚的,要带上户口薄,居民身份证,结婚证,.离婚协议书,还要准备同底色,近期正面彩色免冠二寸单人照片各二张。至于办理程序,内容如下,双方提出离婚书面申请,出示证件,双方要对家庭财产处理、子女抚养、父母赡养、债权、债务等问题达成书面协议,再填写申请离婚登记声明书、离婚协议书,还要填写离婚登记申请书和结婚登记证处理表,之后就可以领到离婚证了。
【法律意见】去民政局办理离婚证需要带的证件:户口薄;居民身份证;《结婚证》;(协议书中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以及对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券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同底色,正面彩色免冠二寸单人照片各二张。【法律依据】《婚姻登记条例》第十条内地居民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中国公民同外国人在中国内地自愿离婚的,内地居民同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华侨在中国内地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内地居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第十一条办理离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一)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二)本人的结婚证;(三)双方当事人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办理离婚登记的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华侨、外国人除应当出具前款第(二)项、第(三)项规定的证件、证明材料外,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还应当出具本人的有效通行证、身份证,华侨、外国人还应当出具本人的有效护照或者其他有效国际旅行证件。离婚协议书应当载明双方当事人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以及对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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