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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停工留薪期的确定,《工伤保险条例》没有明确的规定,对于员工不需要工伤等级鉴定吗的问题根据各省、直辖市的地方关于停工留薪期的相关规定,一般...
工伤没有伤残等级,那么员工就不能享受伤残补助金,但是其他费用只要存在就是可以享受的,如医疗费报销、住院期间生活费补贴、工伤停工留薪期间的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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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可以的,但是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四十二条工伤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停止享受工伤保险待遇: (二)拒不接受劳动能力鉴定的,所以,企业可以停止支付该员工的工伤后续期间的工资(医疗期满后的工资),并且要求员工提供劳动,员工在没有提供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批复的延长医疗期规定意见结果的,企业可以根据本企业的规章制度,将该员工作为事假或者是旷工处理。至于员工提供的病假单之类的,企业可以依据工伤保险条例有关规定,对于你的员工工伤鉴定后员工不配合怎办这个问题,视同医疗期已满为由,拒绝接受,迫使劳动者必须依法向当地的劳动仲裁部门或者是社保部门提出诉讼请求或者是企业也可以单方面向当地的劳动仲裁部门提出解除劳动关系(后者建议先咨询劳动部门意见结果)
如果想申请赔偿员工工伤一定要做伤残鉴定的,工伤鉴定是在申请工伤鉴定的职工被认定为工伤的基础上(即走完工伤认定程序后),在其医疗终结或医疗期满之后,由县以上劳动鉴定委员会对其进行的评定伤残等级的行为。广义的工伤鉴定包括劳动能力鉴定和致残等级鉴定。窄义的工伤鉴定指致残等级鉴定。
不申请工伤认定算不算工伤。伤者从受伤之日起一月内,单位可以向劳动行政部门申请工伤认定,或者从受伤之日起一年内,本人可以申请。认定为工伤事故后,可以申请残疾等级认定,然后享受相应的工伤医疗待遇。工作认证申请人提供资料不完整的,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必须一次书面通知工作认证申请人需要修正的资料。申请人按书面通知要求补正材料后,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应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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