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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质量问题可以向消费者协会投诉。消费者协会应当受理消费者的投诉,调查和调解投诉。因房屋质量问题发生纠纷,严重影响正常居住使用的,买受人可以...
协商不成,到法院起诉,主张开发商承担维修责任。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十三条因房屋质量问题严重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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协商不成,到法院起诉,主张物业和开发商承担维修责任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三条因房屋质量问题严重影响正常居住使用,买受人请求解除合同和赔偿损失的,应予支持。 交付使用的房屋存在质量问题,在保修期内,出卖人应当承担修复责任;出卖人拒绝修复或者在合理期限内拖延修复的,买受人可以自行或者委托他人修复。修复费用及修复期间造成的其他损失由出卖人承担。
首先看房屋质量保修期有没有过,要是没过,房屋质量问题可以向当地质检站投诉。 房屋质量评估应找专业机构。房屋出现质量问题应首先与开发商协商解决,并申报建交委、规划局等相关部门进行检测、备案。 房屋质量争议当事人双方如果协商一致,可以共同委托房屋质量缺陷损失评估机构做评估报告。当事人不能协商确定时,法院将在评估机构中指定。对房屋质量缺陷损失评估机构做出的评估报告,人民法院依法进行审查,评估机构应当出庭接受当事人质询。对于评估机构的监督也将加强,确保评估结果的公平公正。
房屋建筑质量问题可以向住建部投诉。 住建部处理投诉的程序: (一)信函、电话、来访登记(包括收讫及受理时间、反映的主要问题、投诉人的联系方式等); (二)向有关单位及人员初步查证落实投诉内容; (三)经初步查证投诉内容基本属实者,索取投诉工程的相关资料; (四)组织调查; (五)编制调查报告,提出调查结论和处理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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