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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三条党员犯罪,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给予开除党籍处分:(一)因故意犯罪被依法判处刑法规定的主刑(含宣告缓刑)的;(二)被单处或者附加剥...
根据违法程度与过错性质由所在党组织给予相应的处理,一般不会开除党籍。《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十条对党员的纪律处分种类:(一)警告;(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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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会开除党籍,还得按你们当地党委政府出台的“计划生育一票否决制”中是怎样规定的。以浙江省为例,该省的省委省政府专门作出了计划生育“一票否决制”的规定。党员违法生育子女的,除接受计生部门的处理并缴纳社会抚养费外,一律开除党籍,没有例外。至于你们那儿是怎样规定的,你可直接向县级计生局(卫计局)咨询。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给予开除党籍处分:(一)因故意犯罪被依法判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规定的主刑(含宣告缓刑)的;(二)单处或者附加剥夺政治权利的;(三)因过失犯罪,被依法判处三年以上(不含三年)有期徒刑的。因过失犯罪被判处三年以下(含三年)有期徒刑或者被判处管制、拘役的,一般应当开除党籍。对于个别可以不开除党籍的,应当对照处分党员批准权限的规定,报请再上一级党组织批准。摘自《党纪处分条例》(2003年12月31日印发)
缓刑不同于免除刑事处分,就在于缓刑在一定时期内仍然保留执行原判刑罚的可能性。因此,对缓刑犯在判决中必须宣告一定的缓刑考验期,在考验期内如果没有再犯新罪,原判刑罚就不再执行。 刑法第68条规定,拘役的缓刑考验期限,为原判刑期以上一年以下,但是不能少于一个月。有期徒刑的缓刑考验期,为原判刑期以上五年以下,但是不能少于一年。缓刑的考验期,从判决确定之日,也就是生效之日起计算,判决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但是,不能折抵考验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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