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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我长期办理医疗纠纷案件的经验,建议你们如下操作: 1、 首先自行或通过卫生局封存全部病历档案资料(越快越好),封存前复印一套。 2、 找熟悉的医生朋友看资料,找出问题的大概方向。 3、 直接向法院起诉(以医疗过错损害赔偿纠纷),起诉后医院会申请医疗事故鉴定。 4、 鉴定过程中一定要注意,无论是口头陈述还是书面陈述,都要提醒专家要从是否构成医疗事故及是否具有医疗过错两个方面给予鉴定。 5、 只要鉴定认定医院存在医疗过错,那么法院就会判决赔偿,剩下的无非是金额问题。 医疗纠纷案件比较复杂,涉及的诉讼技巧较多,应当委托律师代理。
1.发生医疗纠纷的当事人(医护人员)负责写出事实经过,同时向患者或家属做好沟通、解释、解答工作。 2.发生纠纷的科室主任负责组织本科医护人员对发生的医疗纠纷进行讨论总结,从中吸取教训,纠正不足,制定杜绝类似纠纷的有关制度,科主任负责书写该起纠纷的讨论意见,上报医务部,并向患者或家属作出相应的解释工作,妥善解决好医疗纠纷。若确属负有医疗责任的医疗纠纷,科内能自行解决的,也要上报医务部备案。 3.经科主任及责任人解释、调解无效的医疗纠纷应及早上报医务部,同时上报有关纠纷的书面材料。
医疗纠纷发生后,可按以下程序处理:1。和解:当事人和医院可以本着平等自愿的原则,协商解决医疗事故赔偿纠纷,达成和解协议;2、调解:医疗事故赔偿可以通过卫生行政部门进行调解;3、诉讼:调解不成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根据《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四十条的规定,当事人既向卫生行政部门申请处理医疗事故纠纷,又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卫生行政部门不予受理;卫生行政部门已经受理的,应当终止处理。上上是这个问题的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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