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政策制定机关。 《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实施细则》第五条,政策制定机关应当建立健全自我审查机制,明确责任机构和审查程序。自我审查可以由政策制定机关...
复审程序是专利审批程序中的一部分,所以在审查程序中所遵循的原则在复审程序中仍然适用。合议组在复审程序中除总则规定的原则外还应当遵循避免审级损...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1、全面审查原则:第二审法院审理上诉、抗诉案件,应当就第一审判决、裁定认定的事实和适用法律进行全面审查,不受上诉、抗诉范围的限制。 2、第二审人民法院应当就第一审判决认定的事实和适用法律进行全面审查,不受上诉或者抗诉范围的限制。 3、其他。
1、请求原则。除专利法及其实施细则另有规定外,实质审查程序只有在申请人提出实质审查请求的前提下才能启动。审查员只能根据申请人依法正式呈请审查的申请文件进行审查。 2、听证原则。审查员作出驳回决定时,决定中涉及的驳回理由和所依据的证据应当在之前的审查意见通知书中已经告知过申请人。 3、节约程序原则。在对发明专利申请进行实质审查时,审查员应当尽可能地缩短审查过程。
审查合同 的基本原则有哪些 1、合法有效原则。合同一定要合法,这是合同的关键和核心。合同当事人订立的合同想要具有法律效力,必须在合法的前提下,否则,将因为违法而达不到交易之目的。合同在审查中应当注意,除了国家法律、国务院行政法规、国务院所属部门规章外,还存在大量的地方性法规、自治条例、单行条例及地方政府规章。这些地方性法规及各类规章未必导致合同无效,但可能导致当事人受到行政处罚或承担不利的诉讼结果,合同合法性审查必须对相关的法律法规进行充分的调查和分析。 2、对等平衡原则。在交易过程中,具有优势地位的一方为了己方利益而在合同中予以体现是完全正当的,否则,其优势地位将被白白浪费,但是各方权利义务的设定要保持基本平衡,合同起草人最易了解双方的利益平衡点,并需要正确的处理好这个“度”,寻求各方共赢,否则,所起草的合同会由于显失公平而被撤销或者被束之高阁达不到交易目的。因此,最好的方式是寻求权利义务基本平衡,实现多方共赢。 3、具体明确原则。内容清晰、条款齐备是合同文本最起码的要求,如果合同文本对交易内容反映不够明确、清晰或者缺少必要的条款,将会使合同文本不能反映交易实质,给将来的合同履行以及法律救济埋下隐患,产生一些不必要的合同纠纷。合同一般以下条款:当事人的名称或者姓名或者住所;标的;质量;数量;价款或者报酬;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违约责任;解决争议的方法以及其他约定等基本或者必备的要素。结构安排上有逻辑并符合习惯、惯例。体例严谨,章、条、款、项,根据实际情况灵活处理。各条款项前后照应、配合严密、表述清晰。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219人已浏览
1,158人已浏览
418人已浏览
198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