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所谓容留他人吸毒罪,是指为他人吸食、注射毒品提供场所的行为。容留他人吸毒,是指给吸毒者提供吸毒的场所,既可以是行为人主动提供,也可以是在吸毒...
《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三)》第十一条规定:[容留他人吸毒案(刑法第三百五十四条)]提供场所,容...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2012年5月28日颁布的《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三)》第十一条规定提供场所,容留他人吸食、注射毒品,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一)容留他人吸食、注射毒品两次以上的;(二)一次容留三人以上吸食、注射毒品的;(三)因容留他人吸食、注射毒品被行政处罚,又容留他人吸食、注射毒品的;(四)容留未成年人吸食、注射毒品的;(五)以牟利为目的容留他人吸食、注射毒品的;(六)容留他人吸食、注射毒品造成严重后果或者其他情节严重的。
一般是三年以下。 第三百五十四容留他人吸食、注射毒品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 第三百五十六条因走私、贩卖、运输、制造、非法持有毒品罪被判过刑,又犯本节规定之罪的,从重处罚。[3]《中华人民共和国禁毒法》第六十一条:容留他人吸食、注射毒品,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构成犯罪的,由公安机关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三千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容留他人吸毒罪立案标准应当依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的司法解释。 《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三)》第十一条规定:提供场所,容留他人吸食、注射毒品,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 第一,容留他人吸食、注射毒品两次以上的; 第二,一次容留三人以上吸食、注射毒品的; 第三,因容留他人吸食、注射毒品被行政处罚,又容留他人吸食、注射毒品的; 第四,容留未成年人吸食、注射毒品的; 第五,以牟利为目的容留他人吸食、注射毒品的; 第六,容留他人吸食、注射毒品造成严重后果或者其他情节严重的。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192人已浏览
110人已浏览
113人已浏览
85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