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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超生的; 2、符合生育政策,但未申请领取《再生一胎生育证》而生育的; 3、未到法定婚龄怀孕生育或者非婚生育、重婚生育的; 4、为他人计划...
社会抚养费征收的范围是不符合我国生育政策超计划生育子女的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第18条的规定,我国的生育政策是国家规定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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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对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公民征收社会抚养费:1、未依法取得夫妻关系生育的;2、不符合条例第二十条规定再生育的;3、符合条例第二十条规定,但有条例第二十一条规定情形再生育的;4、不符合条例第二十三条规定的生育间隔期再生育的;5、符合条例规定可以再生育,但未申领生育证生育的。二、安徽社会抚养费征收票据标准是怎样的不符合本条例规定生育的,县级人民政府人口和计划生育行政部门按照下列规定征收社会抚养费:1、未办理结婚登记生育第一个子女的,征收2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的社会抚养费。但生育时已达到法定婚龄,并在被告知征收后3个月内补办结婚登记的,不予征收;2、不符合本条例规定生育第二个子女的,对夫妻双方分别按所在地县(市、区)上一年度城镇居民年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民年人均纯收入(以下简称计征基数)的5倍征收社会抚养费;家庭年实际人均收入高于计征基数1倍以上的,对夫妻双方分别按家庭年实际人均收入的5倍征收社会抚养费。每再多生育1个子女的,依次递增5倍征收社会抚养费;3、符合本条例规定可以再生育,但未申领生育证生育的,征收200元以上500元以下的社会抚养费。《安徽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四十八条:不符合本条例规定生育的,县级人民政府人口和计划生育行政部门按照下列规定征收社会抚养费。不符合本条例规定生育第二个子女的,对夫妻双方分别按所在地县(市、区)上一年度城镇居民年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民年人均纯收入(以下简称计征基数)的5倍征收社会抚养费;家庭年实际人均收入高于计征基数1倍以上的,对夫妻双方分别按家庭年实际人均收入的5倍征收社会抚养费。每再多生育1个子女的,依次递增5倍征收社会抚养费;通过上文我们可以知道安徽社会抚养费征收票据标准是怎样的,未婚生育第一个子女的需要征收两千元到五千元不等的社会抚养费,但是如果在三个月内补办登记结婚的不会征收社会抚养费,而且不符合规定超生的情况也需要交纳一定的社会抚养费。
根据违法生育或者非法收养的性质、情节和收入取证情况,确定下列社会抚养费征收标准:符合再生育一个子女的条件,未取得生育证生育的,按照上年度总收入的百分之三十征收。征收社会抚养费后补办生育证。符合法定结婚条件,未办理结婚证生育的,按照上年度总收入的二倍征收。不足法定婚龄生育第一子女的,按照上年度总收入的三倍征收。 符合法定收养子女条件,但没有办理收养证的,动员其依法办理收养证,拒绝办理的,按照上年度总收入的二倍征收。 不符合法定收养子女条件收养子女的,按照上年度总收入的三倍征收。违法多生育一个子女的,按照上年度总收入的二至三倍征收。有下列严重情节违法多生育一个子女的人,按较高的倍数征收:实际收入明显高于当地人均收入,但无法核实其具体收入的,按照人均收入的四至六倍征收;违法多生育子女后没有及时报告,超过一年的,按照总收入的三至四倍征收;其中超过三年未主动报告或者经举报查实的,按总收入的五至六倍征收;所在村民委员会的土地被纳入征地规划后,违法多生育的,按照总收入的四至六倍征收;在违法生育前后藏匿、转移财产的,按照总收入的四至六倍征收;拒不缴纳终止妊娠保证金,又拒不终止妊娠导致违法生育的,按照总收入的四至六倍征收;重婚生育或者与配偶之外的人生育的,按照六至八倍征收;违法多生育一个子女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在二至六倍标准内酌情决定计征倍数。 县级人民政府可以结合本地实际,根据以上规定制定社会抚养费征收的具体标准。违法多生育一个子女或非法收养一个子女后,再继续违法多生育或多收养的,每再多生育或再收养一个子女,按违法多生育一个子女的征收标准依次增加三倍征收。
1、超生的;2、符合生育政策,但未申请领取《再生一胎生育证》而生育的;3、未到法定婚龄怀孕生育或者非婚生育、重婚生育的;4、为他人计划外生育提供帮助而非法收养子女的。通过上述小编为大家介绍的内容,想必大家对还要交2017社会抚养费吗这个问题有了进一步的认识,2017年还是需要交纳一定的社会抚养金的,但是社会抚养金的征收对象也是有一定范围的,比如超生的家庭、重婚生育的家庭以及非法收养子女的家庭等都需要交纳一定数额的社会抚养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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